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4年度空调末端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4年度空调末端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公申 (略) 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4年度空调末端系统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4年度空调末端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GS-2024-0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29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29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4年度空调末端系统维保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址: (略) 花园港路200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三证合一;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法:

上海公申 (略) 定于**日至**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现场验证、报名并购买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在本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公申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联 系人:翟文娟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

采 购 人: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

地 址: (略) 花园港路200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1-*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公申 (略) 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公申 (略) 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4年度空调末端系统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4年度空调末端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GS-2024-0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29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29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4年度空调末端系统维保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址: (略) 花园港路200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三证合一;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法:

上海公申 (略) 定于**日至**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现场验证、报名并购买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在本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公申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联 系人:翟文娟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

采 购 人: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

地 址: (略) 花园港路200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1-*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公申 (略) 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