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 (略)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4-03-11在中国 (略) 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受中国 (略) 委托,招标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交货期见下表。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36-*
招标项目名称:乘用车制动振动噪声测试系统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海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乘用车制动振动噪声测试系统 | 10 | 9.1.1.1 通道要求:总通道数不少于31个,其中包含不少于6个噪声与振动通道,不少于8个模拟量通道,不少于10个热电偶通道,不少于2个CAN总线通道并支持CAN FD功能。 |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投标设备制造经验,近5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销售数量不少于5台套(可以是1个合同或多个合同)用于汽车制动系统制动噪声测试的同种类设备并经客户验收合格, (略) 对标同行和后续标准转化,业绩中至少有1家客户是获得工信部备案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汽车整车部分,详见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 (略) 站(http://sservice.miit-http://**)。代理商投标的,授权其投标的制造商业绩有效。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应附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和发票(国外制造商可提供形式发票)的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3)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3-1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3-18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登*中国一汽 (略) (http://**)-投标人入口-国际招标机电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其他说明:本项目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凡首次在中国一汽 (略) 参加机电产品国际电子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登*“中国一汽 (略) (http://**)-投标人入口-国际机电” (略) 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至国内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登*长春机电 (略) 下载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 (略) 并 (略) 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4-02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一汽 (略) 国际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中国一汽 (略) 国际电子开标大厅
6、投标人在投标前 (略) (
http://**)或机电产品 (略) (
http://**)或中国 (略) (
http://**)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 (略) 和中国 (略) 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地址: (略)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号
联系人:高月升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张兵;陈多
联系方式:*@*ttp://**;*@*ttp://**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
账号(人民币):1
账号(美元):*
其他:银行代码SWIFT:BKCHCNBJ840
人民币在线支付:请 (略) (http://**)后在线支付。如美元支付,请支付到以上美元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0736-*/01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是否组织踏勘现场:否
是否接受代理商:接受
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投标人承诺此品牌同类产 (略) 场≥2年时: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业绩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公司成立时间≥2年并且有同类设备代理经验2年以上(需提供签署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前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③授权书(需包含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如不包含,需单独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办事处等)出具的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 B、投标人承诺此品牌同类产 (略) 场<2年时(需提供原厂商说明):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或其它品牌同类设备产品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授权书(需包含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如不包含,需单独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办事处等)出具的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