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妇女保健服务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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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妇女保健服务类招标公告


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妇幼健康处妇女保健服务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 (略) 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及任务

(一)母婴安全现场调查项目:协助开展母婴安全现场数据调查及风险点评估工作。

(二)母婴安全筑基行动评价项目:按照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协 (略) 医疗机构母婴安全评价工作。

(三)孕产妇安全风险预防项目:各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 (略) 结合本单位专业学科优势申报相关主题培训项目,制定孕产妇安全风险预防标准或流程,组织开展培训与效果评价。

(四)保护女性生育力流产后关爱项目: (略)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协助开展医疗机构评估, (略) 保护女性生育力等开展培训、经验交流等工作。

(五)孕期营养项目:按照孕期营养门诊建设标准,协助开展孕期营养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及效果评价,开设体验式课堂,规范孕期营养全程服务。

(六)消除母婴传播社会支持项目:协助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肝母婴传播防治相关的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保证充分人力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备相关工 (略) 管理经验。

(四)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 (略) 卫生健 (略) 站(http://**)下载《2024年妇幼健康处妇女保健服务类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承办申请书》。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3月18日17:00前将《承办申请书》PDF电子版提交至:*@*jw.beij http://**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妇女保健服务类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妇幼健康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每项目择优遴选1家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 (略) 卫 (略) 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一)母婴安全现场调查项目*;

(二)母婴安全筑基行动评价项目*;

(三)孕产妇安全风险预防项目*,遴选3家单位,每家*, (略) 助产人员培训及效果评价;遴选1家单位*, (略) (略) 感防控培训与评估。

(四)保护女性生育力流产后关爱项目*;

(五)孕期营养项目*,遴选2家单位,按照孕期营养门诊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孕期营养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及效果评价,开设体验式课堂*;规范孕期营养全程服务*;

(六)消除母婴传播社会支持项目*,遴选2家单位,每家*。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


附件:20 (略) 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妇女保健服务类项目项目承办申请书

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妇幼健康处妇女保健服务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 (略) 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及任务

(一)母婴安全现场调查项目:协助开展母婴安全现场数据调查及风险点评估工作。

(二)母婴安全筑基行动评价项目:按照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协 (略) 医疗机构母婴安全评价工作。

(三)孕产妇安全风险预防项目:各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 (略) 结合本单位专业学科优势申报相关主题培训项目,制定孕产妇安全风险预防标准或流程,组织开展培训与效果评价。

(四)保护女性生育力流产后关爱项目: (略)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协助开展医疗机构评估, (略) 保护女性生育力等开展培训、经验交流等工作。

(五)孕期营养项目:按照孕期营养门诊建设标准,协助开展孕期营养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及效果评价,开设体验式课堂,规范孕期营养全程服务。

(六)消除母婴传播社会支持项目:协助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肝母婴传播防治相关的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保证充分人力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备相关工 (略) 管理经验。

(四)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 (略) 卫生健 (略) 站(http://**)下载《2024年妇幼健康处妇女保健服务类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承办申请书》。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3月18日17:00前将《承办申请书》PDF电子版提交至:*@*jw.beij http://**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妇女保健服务类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妇幼健康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每项目择优遴选1家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 (略) 卫 (略) 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一)母婴安全现场调查项目*;

(二)母婴安全筑基行动评价项目*;

(三)孕产妇安全风险预防项目*,遴选3家单位,每家*, (略) 助产人员培训及效果评价;遴选1家单位*, (略) (略) 感防控培训与评估。

(四)保护女性生育力流产后关爱项目*;

(五)孕期营养项目*,遴选2家单位,按照孕期营养门诊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孕期营养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及效果评价,开设体验式课堂*;规范孕期营养全程服务*;

(六)消除母婴传播社会支持项目*,遴选2家单位,每家*。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


附件:20 (略) 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妇女保健服务类项目项目承办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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