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黎阳片区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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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黎阳片区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黎阳片区)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黎阳片区)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黎阳片区)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项目建设完成,符合验收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地点: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电子标书)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屯溪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屯溪区水利局

地 址: (略) 屯 (略) 7号区政务中心东裙楼2楼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政尚 (略)

地  址: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559-*

项目概况

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黎阳片区)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黎阳片区)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黎阳片区)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项目建设完成,符合验收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地点: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政尚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电子标书)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屯溪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屯溪区水利局

地 址: (略) 屯 (略) 7号区政务中心东裙楼2楼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政尚 (略)

地  址: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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