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巫溪县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巫溪县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巫溪发改函[2024]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徐家镇、白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河道综合治理总长43.53Km,新建堤防9.7Km,修复水毁堤防1.4Km。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和现场设计代表及后期服务(含现场服务)等需要完成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略) 大 (略) |
地址: | (略) 巫 (略) 68号 | 地址: | (略) 巫 (略) 68号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巫溪县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中国 (略) 重庆巫溪支行 | *1763 |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重庆农村 (略) 巫溪支行城厢分理处 | ** |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略) 巫溪支行 | *-* |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巫溪马镇坝支行 | ** |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巫溪县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巫溪发改函[2024]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徐家镇、白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河道综合治理总长43.53Km,新建堤防9.7Km,修复水毁堤防1.4Km。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和现场设计代表及后期服务(含现场服务)等需要完成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略) 大 (略) |
地址: | (略) 巫 (略) 68号 | 地址: | (略) 巫 (略) 68号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巫溪县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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