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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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

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陈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100%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陈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栽植(柳树、栾树、桂花、广玉兰、海桐球、红叶石楠球、红花继木球、树状月季、垂丝海棠、碧桃、花石榴、红梅、美人梅、晚樱、水生美人蕉、水生鸢尾、睡莲、红叶石楠苗、海桐苗、金森女贞苗、草坪等),购买绿化土、平整场地,铺设休闲道路、木廊亭、木廊架、小木桥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养护期三年(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且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2.4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栽植(柳树、栾树、桂花、广玉兰、海桐球、红叶石楠球、红花继木球、树状月季、垂丝海棠、碧桃、花石榴、红梅、美人梅、晚樱、水生美人蕉、水生鸢尾、睡莲、红叶石楠苗、海桐苗、金森女贞苗、草坪等),购买绿化土、平整场地,铺设休闲道路、木廊亭、木廊架、小木桥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8:30至**日17:00(节假日正常);

4.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微信号同步),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携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4.3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整(现金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清。

六、招标发包价:20万元;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苗木成活率达100%付至实际合格工程价款的40%;

2、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一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且养护经验收合格,付至实际合格工程价款的60%;

3、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两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且养护经验收合格,付至实际合格工程价款的80%;

4、余款在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三年,通过有权审计部门审计,苗木成活率达100%且养护经验收合格,经过移交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武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彦妮 联系电话:*

**日

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陈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100%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陈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栽植(柳树、栾树、桂花、广玉兰、海桐球、红叶石楠球、红花继木球、树状月季、垂丝海棠、碧桃、花石榴、红梅、美人梅、晚樱、水生美人蕉、水生鸢尾、睡莲、红叶石楠苗、海桐苗、金森女贞苗、草坪等),购买绿化土、平整场地,铺设休闲道路、木廊亭、木廊架、小木桥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养护期三年(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且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2.4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陈集镇胡庄村绿美村庄公共绿地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栽植(柳树、栾树、桂花、广玉兰、海桐球、红叶石楠球、红花继木球、树状月季、垂丝海棠、碧桃、花石榴、红梅、美人梅、晚樱、水生美人蕉、水生鸢尾、睡莲、红叶石楠苗、海桐苗、金森女贞苗、草坪等),购买绿化土、平整场地,铺设休闲道路、木廊亭、木廊架、小木桥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8:30至**日17:00(节假日正常);

4.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微信号同步),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携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4.3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整(现金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清。

六、招标发包价:20万元;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苗木成活率达100%付至实际合格工程价款的40%;

2、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一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且养护经验收合格,付至实际合格工程价款的60%;

3、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两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且养护经验收合格,付至实际合格工程价款的80%;

4、余款在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三年,通过有权审计部门审计,苗木成活率达100%且养护经验收合格,经过移交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武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彦妮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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