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装卸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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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装卸服务项目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装卸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吉林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装卸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厂内装卸服务商和价格。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2.4服务标准:货物无损坏,装卸服务安全、及时。

2.5 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估算金额973万元(含税)。

序号

车辆名称、型号

单位

最高限价(元,含税)

备注

1

叉车/3吨

台班

426

2

叉车/5吨

台班

446

3

自卸车/20吨

台班

1015

4

50铲车

台班

1092

结算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运量分配: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叉车满足30台需求,则所有运输任务由第一中标人承担;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叉车不足30台,则剩余车辆数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承担比例为各自车辆数占所需总车辆数的比例;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不同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人顺位补充。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叉车加起来不足30辆,本项目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

3.1.3投标人能够依法提供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及装卸搬运服务。

3.1.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资质资料还是评分资料经核实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车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自有叉车不低于10台,应提供车辆明细表及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或购车发票扫描件、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扫描件;提供至少10名叉车操作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叉车证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装卸搬运6%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提供2020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装卸搬运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3.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业绩要求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担厂内装卸服务10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

(1) 中标人须承诺按实际操作要求补充自有车辆,且配备相应有操作资质的操作人员,完成装卸业务。

(2)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车辆服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3) 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招标人需求3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

(4) 承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相应的行车证扫描件,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实际投用车辆为本项目投标资料中所提供车辆,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5)承诺同意按照招标人资金计划执行付款。.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 (略) 承运商管理细则》及《承运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 (略) 安全管理要求。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日18:00:00至截止时间**日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日 13: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日13:3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00010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 (略)

地址: (略) 龙潭区承德街52号

联系人:李晓娟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王力卓

电 话: 0432-*

电子邮件: *@*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吉林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装卸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吉林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装卸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厂内装卸服务商和价格。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2.4服务标准:货物无损坏,装卸服务安全、及时。

2.5 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估算金额973万元(含税)。

序号

车辆名称、型号

单位

最高限价(元,含税)

备注

1

叉车/3吨

台班

426

2

叉车/5吨

台班

446

3

自卸车/20吨

台班

1015

4

50铲车

台班

1092

结算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运量分配: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叉车满足30台需求,则所有运输任务由第一中标人承担;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叉车不足30台,则剩余车辆数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承担比例为各自车辆数占所需总车辆数的比例;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不同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人顺位补充。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叉车加起来不足30辆,本项目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

3.1.3投标人能够依法提供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及装卸搬运服务。

3.1.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资质资料还是评分资料经核实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车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自有叉车不低于10台,应提供车辆明细表及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或购车发票扫描件、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扫描件;提供至少10名叉车操作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叉车证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装卸搬运6%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提供2020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装卸搬运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3.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业绩要求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担厂内装卸服务10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

(1) 中标人须承诺按实际操作要求补充自有车辆,且配备相应有操作资质的操作人员,完成装卸业务。

(2)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车辆服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3) 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招标人需求3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

(4) 承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相应的行车证扫描件,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实际投用车辆为本项目投标资料中所提供车辆,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5)承诺同意按照招标人资金计划执行付款。.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 (略) 承运商管理细则》及《承运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 (略) 安全管理要求。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日18:00:00至截止时间**日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日 13: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日13:3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00010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 (略)

地址: (略) 龙潭区承德街52号

联系人:李晓娟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王力卓

电 话: 0432-*

电子邮件: *@*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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