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批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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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批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ZFTY2024[招]006号

致: (略)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 (略) (略)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国道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批,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批;

2.2项目概况: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工程推荐线起于嵩溪镇黄柏洋村,经*家坊村、南方水泥厂、金星工业园、青溪村、杨梅岭隧道、至龙津镇荷林村接县道X793线后、俞坊村、火车站、楼下村接回国道G534线,路段里程长约23公里。拟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采用19米,行车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沿线设置5座跨河桥梁(即老寨中桥、黄坊中桥、荷林1#大桥、荷林2#大桥和高坂中桥)和7座主要跨河涵洞(集雨面积大于1k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道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批等(河道演变、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2.4 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整(费用包含编制及审查过程一切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水利工程设计、水文服务或水利相关服务等与项目防洪评价相关内容。;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或水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中福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按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仟元整(¥60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各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3 月 15 日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6.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 (略)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县交通运输局三楼)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福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楼(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电话:*

联系人: 郑工

监督部门: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8-*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ZFTY2024[招]006号

致: (略)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 (略) (略)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国道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批,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批;

2.2项目概况: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工程推荐线起于嵩溪镇黄柏洋村,经*家坊村、南方水泥厂、金星工业园、青溪村、杨梅岭隧道、至龙津镇荷林村接县道X793线后、俞坊村、火车站、楼下村接回国道G534线,路段里程长约23公里。拟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采用19米,行车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沿线设置5座跨河桥梁(即老寨中桥、黄坊中桥、荷林1#大桥、荷林2#大桥和高坂中桥)和7座主要跨河涵洞(集雨面积大于1k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道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批等(河道演变、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2.4 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整(费用包含编制及审查过程一切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水利工程设计、水文服务或水利相关服务等与项目防洪评价相关内容。;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或水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中福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按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仟元整(¥60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各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3 月 15 日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6.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 (略)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县交通运输局三楼)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福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楼(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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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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