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监理招标公告
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RZPY-2024-001 | 发布时间 | 2024-03-12 |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项目监理 | 阅读量 | 10 |
(略) 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日照 (略) (略)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项目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磋商。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项目监理
3、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22.*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略)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项目监理 |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22.5 |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3月12日8时30分至 2024年3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日照 (略) ( (略) 东 (略) 碧桂园天悦府北沿街)
5.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5.4方式: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5.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4.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5.4.3拟派项目总监证书。
5.4.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4.4供应商“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审核(该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获取手续。
6、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 (略) 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略) 东 (略) 78号
联系人:杨传宇
电 话:0633-*
8.2代理机构:日照 (略)
地址: (略) 东 (略) 碧桂园天悦府北沿街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 | RZPY-2024-001 | 发布时间 | 2024-03-12 |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项目监理 | 阅读量 | 10 |
(略) 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日照 (略) (略)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项目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磋商。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项目监理
3、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22.*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略)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奎山派出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EPC项目监理 |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22.5 |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3月12日8时30分至 2024年3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日照 (略) ( (略) 东 (略) 碧桂园天悦府北沿街)
5.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5.4方式: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5.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4.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5.4.3拟派项目总监证书。
5.4.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4.4供应商“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审核(该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获取手续。
6、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 (略) 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略) 东 (略) 78号
联系人:杨传宇
电 话:0633-*
8.2代理机构:日照 (略)
地址: (略) 东 (略) 碧桂园天悦府北沿街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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