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费用的公示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费用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闽农地联〔2017〕10号)文件精神,我局与北京世纪 (略) 签订了涵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检查验收合同,项目合同价款*元,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合同签订生效后,北京世纪 (略) 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后,15日内支付10%合同款(*元);*方完成确权土地面积精度及界址点精度专项检查验收后15日内支付20%的合同款(*元);全市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30%合同款(*元);数据库成功汇交农业农村部合格等所有工作完成后15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元); 10%余款(*元)作为质保金。
现拟 (略) 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30%(*元)合同款,特此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3月12日至3月18日,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电话:0594-*。
(略)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闽农地联〔2017〕10号)文件精神,我局与北京世纪 (略) 签订了涵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检查验收合同,项目合同价款*元,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合同签订生效后,北京世纪 (略) 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后,15日内支付10%合同款(*元);*方完成确权土地面积精度及界址点精度专项检查验收后15日内支付20%的合同款(*元);全市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30%合同款(*元);数据库成功汇交农业农村部合格等所有工作完成后15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元); 10%余款(*元)作为质保金。
现拟 (略) 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30%(*元)合同款,特此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3月12日至3月18日,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电话:0594-*。
(略)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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