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振安区人民法院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4年度振安区人民法院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振 (略) 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睿智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 3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振 (略) 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单项维修服务预算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单项维修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度振 (略) 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振 (略) 日常土建维修、水暖维修、电气维修等多项维修改造服务。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购(1+1模式),第一年试运行,经考核合格后,顺延合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国 (略) (http://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2024 年 3月 13 日至 2024年3 月 19日,每天上午8;30至 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睿智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现金),领取后不退。
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睿智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时间: 2024 年 3 月 25日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睿智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单位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振 (略)
地址: (略) (略) 225-4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睿智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睿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账号: *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湘桢
电 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振 (略) 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睿智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 3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振 (略) 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单项维修服务预算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单项维修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度振 (略) 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振 (略) 日常土建维修、水暖维修、电气维修等多项维修改造服务。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购(1+1模式),第一年试运行,经考核合格后,顺延合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国 (略) (http://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2024 年 3月 13 日至 2024年3 月 19日,每天上午8;30至 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睿智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现金),领取后不退。
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睿智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时间: 2024 年 3 月 25日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睿智建设 (略) (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单位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振 (略)
地址: (略) (略) 225-4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睿智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房坝4号楼608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睿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账号: *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湘桢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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