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泾县云岭镇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1#厂房、2#厂房、办公楼、实验中心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的公示
关于对泾县云岭镇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1#厂房、2#厂房、办公楼、实验中心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的公示
泾县云岭镇 (略) 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1#厂房、2#厂房、办公楼、实验中心项目位于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其工程建设已实施完毕。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工程进行了规划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层数 | 规划批准建筑面积 建字第*号 | 规划核实建筑面积 | 备注 |
泾县云岭镇 (略) | 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1#厂房、2#厂房、办公楼、实验中心 | 1-2 | 总建筑面积*.72㎡ | 总建筑面积*.07㎡ |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事项要件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拟予以规划核实。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泾县云岭镇 (略) 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1#厂房、2#厂房、办公楼、实验中心项目规划核实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日期为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电话:*
泾县云岭镇 (略) 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1#厂房、2#厂房、办公楼、实验中心项目位于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其工程建设已实施完毕。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工程进行了规划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层数 | 规划批准建筑面积 建字第*号 | 规划核实建筑面积 | 备注 |
泾县云岭镇 (略) | 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1#厂房、2#厂房、办公楼、实验中心 | 1-2 | 总建筑面积*.72㎡ | 总建筑面积*.07㎡ |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事项要件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拟予以规划核实。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泾县云岭镇 (略) 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一期)1#厂房、2#厂房、办公楼、实验中心项目规划核实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日期为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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