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材料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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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材料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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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签字盖章原件
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材料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材料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略)
1.3釆购代理机构:中泽 (略)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规模: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采购内容:本项目位于 (略) 代县,本次采购为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的材料采
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材料供应,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代县雁门公园建设
1
项目材料(灯具),具体范围以采购文件中供货要求为准。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标准并达到招标人验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 (略) 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周六、日除外)
每日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泽 (略) 获取
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若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
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
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釆购公告在《山西招标投标协会/山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 (略) 27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1—*
代理机构:中泽 (略)
地 址: (略) 小 (略) 龙兆远景3号楼
联 系 人:马先生、牛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签字盖章原件
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材料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材料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略)
1.3釆购代理机构:中泽 (略)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规模: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采购内容:本项目位于 (略) 代县,本次采购为代县雁门公园建设项目灯具的材料采
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材料供应,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代县雁门公园建设
1
项目材料(灯具),具体范围以采购文件中供货要求为准。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标准并达到招标人验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 (略) 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周六、日除外)
每日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泽 (略) 获取
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若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
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
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釆购公告在《山西招标投标协会/山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 (略) 27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1—*
代理机构:中泽 (略)
地 址: (略) 小 (略) 龙兆远景3号楼
联 系 人:马先生、牛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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