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工技公司文印出版设备维保和复印机租赁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工技公司文印出版设备维保和复印机租赁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 (略) 文印出版设备维保和复印机租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工技公司文印出版设备维保和复印机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 为顺利开展信息中心文印出版工作,确保日常成果报告、图文图件、地质资料、归档报告的复印出版工作顺利完成,申请对文印出版设备维保全保服务和复印机设备租赁服务。内容详见后附文件。 | 2024-03 |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复印机或一体机的维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按询价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提供已完成供货/服务的订单页,以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数量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资质要求: 无 4、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设备维保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柯尼卡美能达、理光、佳能、京瓷、东芝等复印设备品牌中至少2家厂家的技术培训,并提供厂家颁发的培训证书(可一人持有2家的证书)。设备维保技术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培训证书、自有人员证明文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3月13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 (略) 文印出版设备维保和复印机租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工技公司文印出版设备维保和复印机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 为顺利开展信息中心文印出版工作,确保日常成果报告、图文图件、地质资料、归档报告的复印出版工作顺利完成,申请对文印出版设备维保全保服务和复印机设备租赁服务。内容详见后附文件。 | 2024-03 |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复印机或一体机的维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按询价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提供已完成供货/服务的订单页,以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数量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资质要求: 无 4、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设备维保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柯尼卡美能达、理光、佳能、京瓷、东芝等复印设备品牌中至少2家厂家的技术培训,并提供厂家颁发的培训证书(可一人持有2家的证书)。设备维保技术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培训证书、自有人员证明文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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