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年强制执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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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年强制执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2026年强制执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4:26:17
(略) (略)
类型:公开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2026年强制执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 (略) 厦门分 (略) (略) 就2024-2026年强制执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4-ZS2067)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强制执行公证服务,具体包括提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服务(简称赋强公证)、提供出具《执行证书》服务,估算金额为544.*元,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2)投标人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①企业适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事业单位适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7)投标人须自主实施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官方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日8: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厦门中实 (略) (http://**)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略) 使用费人民币*佰元整(¥200)。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邮寄或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略) 57号金源大厦18楼1816开标厅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金融 (略) (http://**);

中国 (略) 站(http://**.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其他补充事宜

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厦门分行

地址: (略) 思 (略) 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059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57号金源大厦18楼

电话:0592-*、*(总机)
传真:0592-*、*

项目负责人:刘长贤、洪启明,0592-*、*@*q.com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4日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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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公开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2026年强制执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 (略) 厦门分 (略) (略) 就2024-2026年强制执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4-ZS2067)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强制执行公证服务,具体包括提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服务(简称赋强公证)、提供出具《执行证书》服务,估算金额为544.*元,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2)投标人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①企业适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事业单位适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7)投标人须自主实施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官方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日8: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厦门中实 (略) (http://**)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略) 使用费人民币*佰元整(¥200)。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邮寄或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略) 57号金源大厦18楼1816开标厅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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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 (略) (http://**);

中国 (略) 站(http://**.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其他补充事宜

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厦门分行

地址: (略) 思 (略) 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059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57号金源大厦18楼

电话:0592-*、*(总机)
传真:0592-*、*

项目负责人:刘长贤、洪启明,0592-*、*@*q.com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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