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遴选公告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遴选公告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 遴选公告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监测中心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邀请合格的服务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工作内容:《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包括承担33个国控水站站房主体、 (略) 、空调设备、网络通讯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防雷装置、消防设备、安全防盗设施、采水构筑物、采(配) (略) 、 (略) 及废液处置等基础条件的保障工作,确保国控水站安全、合规、正常稳定运行。
(二)数量及分包:一批两个分包(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经费:71.*元(A包:43.*元、B包:28.*元)。
(四)服务时间:12个月(由于项目工作衔接需要,项目过渡期由上一年度的服务商进行服务,成交单位如非采购方上一年度的服务商,则成交单位分别向采购方上一年度的服务商支付当年过渡期服务费用,过渡期服务费用以[A包或B包本次中标价格/366天)]*已服务天数计算。在2025年服务商确认前,需继续按用户需求开展基础条件保障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按照2025年实际服务天数折算)。
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
(六)参加本次遴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交承诺函】;
(八)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有意向的申请单位在公告期限内到监测中心B219办公室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4年3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四份,密封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开启后60天。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遴选信息发布媒体
(一)本项目相关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南省生态环 (略) 站:http://**.cn
(二)有关本项目相关澄清及变更等信 (略) 站公告为准,监测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98-*
八、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三)报价一览表;
(四)提供资格要求资料;
(五)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七)业绩及其他有利于评定的其他材料。
材料要求:申请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 遴选公告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监测中心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邀请合格的服务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工作内容:《2024年度海南省国控水质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项目》包括承担33个国控水站站房主体、 (略) 、空调设备、网络通讯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防雷装置、消防设备、安全防盗设施、采水构筑物、采(配) (略) 、 (略) 及废液处置等基础条件的保障工作,确保国控水站安全、合规、正常稳定运行。
(二)数量及分包:一批两个分包(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经费:71.*元(A包:43.*元、B包:28.*元)。
(四)服务时间:12个月(由于项目工作衔接需要,项目过渡期由上一年度的服务商进行服务,成交单位如非采购方上一年度的服务商,则成交单位分别向采购方上一年度的服务商支付当年过渡期服务费用,过渡期服务费用以[A包或B包本次中标价格/366天)]*已服务天数计算。在2025年服务商确认前,需继续按用户需求开展基础条件保障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按照2025年实际服务天数折算)。
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
(六)参加本次遴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交承诺函】;
(八)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有意向的申请单位在公告期限内到监测中心B219办公室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4年3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四份,密封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开启后60天。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遴选信息发布媒体
(一)本项目相关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南省生态环 (略) 站:http://**.cn
(二)有关本项目相关澄清及变更等信 (略) 站公告为准,监测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98-*
八、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三)报价一览表;
(四)提供资格要求资料;
(五)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七)业绩及其他有利于评定的其他材料。
材料要求:申请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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