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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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 (略) 202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湖南省 (略)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南省 (略) 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国资委履行出资职责,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的功能类大型集团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内容为: (略) 提供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业务;同时担任采购人2024年度税务顾问,解决采购人日常业务活动中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协助采购人在日常业务活动中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税收法规,解决纳税难题,规避涉税风险。

2.2 采购范围:

2.2.1涉税鉴证审核服务: (略) 提供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科研费加计扣除等业务,2024年5 (略) (明细清单请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出具单独的税务审核报告,并对其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2.2税务顾问咨询服务:

(1)担任税务顾问:为采购人各二级单位指定一名专职税务顾问,提供日常税务咨询。

(2)税务筹划咨询:企业重组纳税筹划;审核并参 (略) 重要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的制定或相关商务谈判工作;

(3)涉税业务答疑:接 (略) 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及办税手续等方面的咨询,及时(1-2个工作日)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每月向采购人出具税务政策信息简报。

(4)税收业务培训: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政策,结 (略) 实际情况,在本年内进行不少于1次税收业务培训。

2.3 咨询服务期限:一年;其中: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及纳税年度为2023年。

2.4本税务审核及咨询服务工作地 (略) 所在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被外资或外籍人士或境外实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税务师事务所。

3.2依法设立: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税务师事务所等级为AAA级及以上。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正常,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5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完成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鉴证、税务咨询顾问服务的合同业绩各1份。

合同业主单位应是国有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应大于*元人民币,两类项目不要求为同一家业主单位。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3.7 人员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5名工作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具备税务师职业资格(或原注册税务师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其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日期为准)。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 2024 年 3月 22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略) 天心 (略) 196号湖南省 (略) 办公楼816室持下述资料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4.2 获取采购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材料;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4.2.1原件和4.2.2、4.2.3、4.2.4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3采购文件每套金额:无。

4.4响应保证金:无。

5.最高限价

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编制了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485,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 (略) 天心 (略) 196号湖南省 (略) 办公楼6楼开标室609。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7.1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7.2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http://**)、湖南省 (略) 网站(http://http://**)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湖南省 (略) 纪检监察部,

电话: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 (略)

地 址: (略) 天心 (略) 196号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0731-*

责编:陈南松

来源:湖南省 (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 (略) 202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湖南省 (略)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南省 (略) 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国资委履行出资职责,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的功能类大型集团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内容为: (略) 提供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业务;同时担任采购人2024年度税务顾问,解决采购人日常业务活动中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协助采购人在日常业务活动中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税收法规,解决纳税难题,规避涉税风险。

2.2 采购范围:

2.2.1涉税鉴证审核服务: (略) 提供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科研费加计扣除等业务,2024年5 (略) (明细清单请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出具单独的税务审核报告,并对其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2.2税务顾问咨询服务:

(1)担任税务顾问:为采购人各二级单位指定一名专职税务顾问,提供日常税务咨询。

(2)税务筹划咨询:企业重组纳税筹划;审核并参 (略) 重要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的制定或相关商务谈判工作;

(3)涉税业务答疑:接 (略) 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及办税手续等方面的咨询,及时(1-2个工作日)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每月向采购人出具税务政策信息简报。

(4)税收业务培训: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政策,结 (略) 实际情况,在本年内进行不少于1次税收业务培训。

2.3 咨询服务期限:一年;其中: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及纳税年度为2023年。

2.4本税务审核及咨询服务工作地 (略) 所在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被外资或外籍人士或境外实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税务师事务所。

3.2依法设立: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税务师事务所等级为AAA级及以上。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正常,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5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完成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鉴证、税务咨询顾问服务的合同业绩各1份。

合同业主单位应是国有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应大于*元人民币,两类项目不要求为同一家业主单位。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3.7 人员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5名工作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具备税务师职业资格(或原注册税务师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其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日期为准)。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 2024 年 3月 22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略) 天心 (略) 196号湖南省 (略) 办公楼816室持下述资料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4.2 获取采购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材料;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4.2.1原件和4.2.2、4.2.3、4.2.4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3采购文件每套金额:无。

4.4响应保证金:无。

5.最高限价

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编制了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485,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 (略) 天心 (略) 196号湖南省 (略) 办公楼6楼开标室609。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7.1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7.2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http://**)、湖南省 (略) 网站(http://http://**)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湖南省 (略) 纪检监察部,

电话: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 (略)

地 址: (略) 天心 (略) 196号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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