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部分医用耗材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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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部分医用耗材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我局于**日就《 (略) 部 (略) 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日。经分类汇总,共收到意见建议13条,其中采纳(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8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建议企业报名在医疗机构填报意向采购量之前。

采纳


2

建议公布评审单元中的产品目录。

采纳


3

原中选产品有新增规格的(同注册证号、同医保编码),建议以原中选价格直接补录至中选产品目录。

部分采纳


4

建议B组产品也包括原未参与《 (略) 部 (略) 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的新产品。

部分采纳


5

建议给A组中选第一名的企业保留部分任务量。

部分采纳


6

建议将十位码修改为:负压引流护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 C*的品种,同一采购品种包含所有规格型号。但带有灌注功能的以及专用于术后闭合切口的负压引流护创材料应除外。

不采纳

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7

(略) 已有集采挂网的,建议价格联动。

不采纳

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8

建议剩余用量的采购范围拓展至其他非中选产品。

不采纳

不符合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规则

9

建议新增“一体式”活检针二级目录(不区分AB组,不区分国产进口)

不采纳

已有类似功能中选产品

10

建议取消AB分组。

不采纳

不符合接续工作整体方案

11

建议评审单元区分国产进口。

不采纳

不符合接续工作整体方案

12

建议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延续低价换量的集采政策,按排名按比例直接分配采购量。

不采纳

不符合接续工作整体方案

13

针对不及时供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建议明确医疗机构可采取的措施。

不采纳

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我局于**日就《 (略) 部 (略) 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日。经分类汇总,共收到意见建议13条,其中采纳(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8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建议企业报名在医疗机构填报意向采购量之前。

采纳


2

建议公布评审单元中的产品目录。

采纳


3

原中选产品有新增规格的(同注册证号、同医保编码),建议以原中选价格直接补录至中选产品目录。

部分采纳


4

建议B组产品也包括原未参与《 (略) 部 (略) 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的新产品。

部分采纳


5

建议给A组中选第一名的企业保留部分任务量。

部分采纳


6

建议将十位码修改为:负压引流护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 C*的品种,同一采购品种包含所有规格型号。但带有灌注功能的以及专用于术后闭合切口的负压引流护创材料应除外。

不采纳

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7

(略) 已有集采挂网的,建议价格联动。

不采纳

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8

建议剩余用量的采购范围拓展至其他非中选产品。

不采纳

不符合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规则

9

建议新增“一体式”活检针二级目录(不区分AB组,不区分国产进口)

不采纳

已有类似功能中选产品

10

建议取消AB分组。

不采纳

不符合接续工作整体方案

11

建议评审单元区分国产进口。

不采纳

不符合接续工作整体方案

12

建议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延续低价换量的集采政策,按排名按比例直接分配采购量。

不采纳

不符合接续工作整体方案

13

针对不及时供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建议明确医疗机构可采取的措施。

不采纳

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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