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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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杭州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杭州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杭州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

1

*

*


合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实际使用量和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杭州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4航站楼南航头等舱休息室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货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 (略)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 (略) 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 (略) 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略) 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 (略)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 (略) 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 (略) ”,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杭州营业部】

地址:【 (略) 西 (略) 18号EAC欧美中心C401】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谷先生,0571-*

EMAIL:*@*sair.com

6、异议、 (略) 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 (略) 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西 (略) 18号EAC欧美中心C4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571-*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杭州营业部

联系地址: (略) 西 (略) 18号EAC欧美中心C401

联 系 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71-*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杭州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杭州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杭州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

1

*

*


合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实际使用量和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杭州机场头等舱休息室保洁服务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4航站楼南航头等舱休息室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货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 (略)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 (略) 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 (略) 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略) 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 (略)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 (略) 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 (略) ”,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杭州营业部】

地址:【 (略) 西 (略) 18号EAC欧美中心C401】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谷先生,0571-*

EMAIL:*@*sair.com

6、异议、 (略) 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 (略) 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西 (略) 18号EAC欧美中心C4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571-*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杭州营业部

联系地址: (略) 西 (略) 18号EAC欧美中心C401

联 系 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71-*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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