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旧货市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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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旧货市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旧货市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静海区静海镇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静海镇 (略) 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45万元,招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静海镇 (略) 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建设地点: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静海镇 (略) 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标段内容:静海区静海镇 (略) 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 (略) 相关文件的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 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略) 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105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电子一路253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旧货市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静海区静海镇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静海镇 (略) 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45万元,招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静海镇 (略) 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建设地点: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静海镇 (略) 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标段内容:静海区静海镇 (略) 场火灾事故损失评估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 (略) 相关文件的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 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略) 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静海区静海镇五街村105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电子一路253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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