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一采购预选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一采购预选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2024-2025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一采购预选招标 | ||
项目编号: | 241LA* | ||
项目地址: | (略) 静海区国际商贸物流园 | ||
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获得2024 年-2025 年度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略) 建设的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资格,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复审、结算审核及复审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
公告名称: | 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2024-2025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一采购预选招标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天津海吉 (略) | ||
交货期(天): | 366 | ||
交货期说明: | 工程造价框架期限:一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获得2024 年-2025 年度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略) 建设的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资格,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复审、 结算审核及复审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 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在有效期。 2.投标人若为法人(或者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 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 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 人代表(或者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 结果。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度或2023 年度任一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信证明的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之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 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 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 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 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 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处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武虹宇 | ||
联系电话: | 022-* |
项目名称: | 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2024-2025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一采购预选招标 | ||
项目编号: | 241LA* | ||
项目地址: | (略) 静海区国际商贸物流园 | ||
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获得2024 年-2025 年度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略) 建设的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资格,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复审、结算审核及复审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
公告名称: | 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2024-2025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一采购预选招标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天津海吉 (略) | ||
交货期(天): | 366 | ||
交货期说明: | 工程造价框架期限:一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获得2024 年-2025 年度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略) 建设的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资格,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复审、 结算审核及复审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 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在有效期。 2.投标人若为法人(或者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 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 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 人代表(或者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 结果。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度或2023 年度任一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信证明的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之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 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 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 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 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 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处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武虹宇 | ||
联系电话: |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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