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飞行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飞行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飞行检查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BZB-*
项目名称: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飞行检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飞行检查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参照2022年和2023年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抽样检测结果,以抽样检测 (略) 和县城为重点,结合随机抽取方式, (略) 和县城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二次供水开展抽样检测,具体飞检名单在开展飞检前三天确定。以地表水为水源的水厂出厂水增测2-*基异醇和土臭素指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乌市天 (略) 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B座2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 (略) 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娟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飞行检查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BZB-*
项目名称: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飞行检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飞行检查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参照2022年和2023年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抽样检测结果,以抽样检测 (略) 和县城为重点,结合随机抽取方式, (略) 和县城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二次供水开展抽样检测,具体飞检名单在开展飞检前三天确定。以地表水为水源的水厂出厂水增测2-*基异醇和土臭素指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乌市天 (略) 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B座2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 (略) 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娟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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