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民政局2024年度公办敬老院大宗食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民政局2024年度公办敬老院大宗食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 (略) 】 【发布时间:2024-03-14 14:24:2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2024年 (略) 大宗食品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8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大宗食品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预留预算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采购,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份额比例不得低于60%。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且能满足本项目关于中小微企业制造预留比例的,则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投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项目预留比例。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说明: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②分包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且能满足本项目关于中小微企业制造预留比例的,则可以不用合同分包,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说明:①产品制造厂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②产品制造厂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提供猪肉生产厂商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2024]*
2.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 (略) 163号
名称: (略) 新津区民政局
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东街49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锦 (略) 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何老师;028-*/*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03月14日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 (略) 】 【发布时间:2024-03-14 14:24:2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2024年 (略) 大宗食品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8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大宗食品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预留预算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采购,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份额比例不得低于60%。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且能满足本项目关于中小微企业制造预留比例的,则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投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项目预留比例。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说明: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②分包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且能满足本项目关于中小微企业制造预留比例的,则可以不用合同分包,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说明:①产品制造厂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②产品制造厂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提供猪肉生产厂商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2024]*
2.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 (略) 163号
名称: (略) 新津区民政局
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东街49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锦 (略) 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何老师;028-*/*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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