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手麻系统模块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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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心医院手麻系统模块升级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中心医院手麻系统模块升级 有效期: 2024-03-14 至 2024-03-21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马鹤楠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手麻系统模块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是对营口市中心医院手麻系统模块升级,完善手术室日常工作。升级后系统具备术前护理管理、护理文书管理、手术安全管理、器械包管理、护理监控管理、科室管理、 (略) 、用户权限管理、病案管理、系统集成、术中输血管理、手术设备管理、护理压疮管理、护理质控管理、护理误餐管理等功能。我院目前所使用的手麻系统是由“吉林省麦迪 (略) ”提供,该系统由医生端和护士端组成,麻醉科医生端软件《麻醉临床信息系统》 (略) 运行多年, (略) 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现需增购该系统护士端软件 《手术护理临床信息系统》。为了确保系统兼容性、数据可利用性、保障新增系统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必须保证该软件系统医生端与护士端采用同一厂家软件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原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略) 是其营口 (略) (略) 来做软件的运行维护、升级服务和接口开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要求,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浑南 (略) 30号119室-053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3月 14日 至 2024年 3月 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马女士

联系地址: (略) 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电话: 041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吉哲

联系地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 041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授权函.pdf
著作权证书.jpg
单一来源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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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营口市中心医院手麻系统模块升级 有效期: 2024-03-14 至 2024-03-21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马鹤楠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手麻系统模块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是对营口市中心医院手麻系统模块升级,完善手术室日常工作。升级后系统具备术前护理管理、护理文书管理、手术安全管理、器械包管理、护理监控管理、科室管理、 (略) 、用户权限管理、病案管理、系统集成、术中输血管理、手术设备管理、护理压疮管理、护理质控管理、护理误餐管理等功能。我院目前所使用的手麻系统是由“吉林省麦迪 (略) ”提供,该系统由医生端和护士端组成,麻醉科医生端软件《麻醉临床信息系统》 (略) 运行多年, (略) 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现需增购该系统护士端软件 《手术护理临床信息系统》。为了确保系统兼容性、数据可利用性、保障新增系统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必须保证该软件系统医生端与护士端采用同一厂家软件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原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略) 是其营口 (略) (略) 来做软件的运行维护、升级服务和接口开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要求,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浑南 (略) 30号119室-053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3月 14日 至 2024年 3月 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马女士

联系地址: (略) 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电话: 041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吉哲

联系地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 041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授权函.pdf
著作权证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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