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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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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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QY-ZB-*)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6.* 万元,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7 元/年,三年 *.51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
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磋商)
担保函。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 1 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声明函、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
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提供证明文件或声明
函或承诺函;自然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 1 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
保险参保证明,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未缴纳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
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
3.2 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
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磋商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西 (略) 中缅
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西 (略) 中缅
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应在云南合元青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地址: (略) 西 (略) 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QY-ZB-*。
2.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 元/年,三年 *.51 元。
5.最高限价:*.17 元/年,三年 *.51 元。
6.采购需求:对石林县西街口镇各村小组至镇生活垃圾进行收转运(仅限生活垃圾);详见
第六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
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8.服务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辖区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
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磋商)
担保函。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 1 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声明函、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
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提供证明文件或声明
函或承诺函;自然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 1 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
保险参保证明,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未缴纳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
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
3.2 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
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磋商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03-19 至 2024-03-26,每天上午 09: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 (略) 西 (略) 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
3.方式:现场获取,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售价(元):600 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西 (略) 中缅时代大
厦 A 座 9 楼 9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 2024 年 03 月 26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前持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的);
注:采购文件费如需开具发票须公对公缴纳采购文件费,缴纳账户:
①户名: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
②开户行: (略) (略) (略) 支行;
③账号:*。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更正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在中国 (略) (网
址:http://**)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西街口村 415 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中缅大厦 A 座 9 楼 905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郎先生、文先生
电 话:*(固定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西街口村 415 号
联 系 人:谢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地 址: (略) 西山区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
联 系 人: 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QY-ZB-*)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6.* 万元,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7 元/年,三年 *.51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
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磋商)
担保函。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 1 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声明函、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
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提供证明文件或声明
函或承诺函;自然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 1 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
保险参保证明,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未缴纳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
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
3.2 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
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磋商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西 (略) 中缅
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西 (略) 中缅
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应在云南合元青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地址: (略) 西 (略) 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QY-ZB-*。
2.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 元/年,三年 *.51 元。
5.最高限价:*.17 元/年,三年 *.51 元。
6.采购需求:对石林县西街口镇各村小组至镇生活垃圾进行收转运(仅限生活垃圾);详见
第六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
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8.服务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辖区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
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磋商)
担保函。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 1 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声明函、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
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提供证明文件或声明
函或承诺函;自然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 1 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
保险参保证明,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未缴纳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
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
3.2 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
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磋商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03-19 至 2024-03-26,每天上午 09: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 (略) 西 (略) 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
3.方式:现场获取,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售价(元):600 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西 (略) 中缅时代大
厦 A 座 9 楼 9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 2024 年 03 月 26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前持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的);
注:采购文件费如需开具发票须公对公缴纳采购文件费,缴纳账户:
①户名: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
②开户行: (略) (略) (略) 支行;
③账号:*。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更正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在中国 (略) (网
址:http://**)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西街口村 415 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中缅大厦 A 座 9 楼 905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郎先生、文先生
电 话:*(固定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西街口村 415 号
联 系 人:谢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合元青羽工程 (略)
地 址: (略) 西山区中缅时代大厦 A 座 9 楼 905
联 系 人: 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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