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分行安州区中医院“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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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分行安州区中医院“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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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绵阳分行安州区中医院“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OCMY—JZCGHW—2024—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略) 绵阳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成都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绵阳分行(采购
人)委托,拟对“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BOCMY—JZCGHW—2024—2。
2.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人: (略) 绵阳分行。
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 (略) 。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磋商项目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7.1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 供应商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
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
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西三段 31 号嘉园
大厦 15 楼成都 (略) 获取。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
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现场发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
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核对
原件,留存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
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略) 西三段 31 号嘉园大厦 15 楼成都 (略) 开标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绵阳分行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绵阳分行
地 址: (略) (略) 46 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8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 (略)
地 址: (略) (略) 西三段 31 号嘉园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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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分行安州区中医院“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OCMY—JZCGHW—2024—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略) 绵阳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成都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绵阳分行(采购
人)委托,拟对“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BOCMY—JZCGHW—2024—2。
2.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分行 (略) “银医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人: (略) 绵阳分行。
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 (略) 。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磋商项目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7.1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 供应商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
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
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西三段 31 号嘉园
大厦 15 楼成都 (略) 获取。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
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现场发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
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核对
原件,留存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
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略) 西三段 31 号嘉园大厦 15 楼成都 (略) 开标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绵阳分行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绵阳分行
地 址: (略) (略) 46 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8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 (略)
地 址: (略) (略) 西三段 31 号嘉园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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