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关于对“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关于对“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切实从源头上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甘肃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 (略) 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凉州区水务局委托甘肃 (略) 开展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凉州区水务局
4.建设地点:凉州区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引水工程 1 处,铺设引水管道 11.57km,调压池 4 座,延伸输配 (略) 309.74km,新建各类阀门井 2207 座,并配套附属建筑物及电气设施设备。
建设规模:大于 *m3/d。依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表 1.0.3、表 4.1.9 的规定,确定工程类型属Ⅰ型工程, (略) 全日 24 小时运行, 时变化系数 K 日为 1.3,时变化系数 K 时为 1.6。工程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按 5 级建筑物设计。
6.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 *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9570.74 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 729.26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报中央投资及财政配套资金。
7.项目建设必要性:饮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是农村水利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任务由于受基础条件、自然环境的影响,当地缺水严重,用水水平低,缺水、断水等用水矛盾突出,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各项发展严重滞后。工程的建设,通过对现有供水工程的主要设备和设施进行新建,改善受水区农村饮水现状,保证群众饮水安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综上,本工程通过项目区供水设施,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改善乡村供水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夯实基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工程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社会稳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影响。
2、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及出行的影响。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关注产生的振动、噪音、扬尘、固体废弃物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危人员购工伤保险。
5、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法、合理和安全性的影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风险影响问题,加强劳务分包管理,杜绝转包和挂靠现象。
6、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通过电话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凉州区水务局及甘肃 (略) 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4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凉州区水务局
联系人员:鲁双武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凉州区水务局
2.评估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员:柴长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凉 (略) 广场B座写字楼9楼
特此公示!
凉州区水务局
甘肃 (略)
2024年3月20日
关于对“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切实从源头上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甘肃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 (略) 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凉州区水务局委托甘肃 (略) 开展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凉州区水务局
4.建设地点:凉州区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引水工程 1 处,铺设引水管道 11.57km,调压池 4 座,延伸输配 (略) 309.74km,新建各类阀门井 2207 座,并配套附属建筑物及电气设施设备。
建设规模:大于 *m3/d。依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表 1.0.3、表 4.1.9 的规定,确定工程类型属Ⅰ型工程, (略) 全日 24 小时运行, 时变化系数 K 日为 1.3,时变化系数 K 时为 1.6。工程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按 5 级建筑物设计。
6.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 *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9570.74 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 729.26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报中央投资及财政配套资金。
7.项目建设必要性:饮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是农村水利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任务由于受基础条件、自然环境的影响,当地缺水严重,用水水平低,缺水、断水等用水矛盾突出,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各项发展严重滞后。工程的建设,通过对现有供水工程的主要设备和设施进行新建,改善受水区农村饮水现状,保证群众饮水安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综上,本工程通过项目区供水设施,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改善乡村供水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夯实基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工程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社会稳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影响。
2、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及出行的影响。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关注产生的振动、噪音、扬尘、固体废弃物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危人员购工伤保险。
5、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法、合理和安全性的影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风险影响问题,加强劳务分包管理,杜绝转包和挂靠现象。
6、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凉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通过电话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凉州区水务局及甘肃 (略) 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4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凉州区水务局
联系人员:鲁双武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凉州区水务局
2.评估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员:柴长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凉 (略) 广场B座写字楼9楼
特此公示!
凉州区水务局
甘肃 (略)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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