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天津市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天津市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5: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 ||
预算金额 | ¥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丽区一经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洋* |
项目概况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报名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RKJ*
项目名称: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宣传活动周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宣传活动周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 12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 (略) 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当月0纳税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报名邮箱:*@*63.com
方式:网上发售:*@*63.com报名,邮件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项目编号:CRKJ*)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②购买采购文件咨询电话*,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③我司收到报名邮件后的报名流程:I发送报名表;*@*63.com;III采购代理核验报名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送缴费信息;IV供应商缴费后将缴费凭证回传邮箱;V采购代理收到缴费凭证后,发送磋商文件,即为报名成功。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磋商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确认后,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阳光协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东丽区一经路1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联系方式:刘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5: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 ||
预算金额 | ¥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丽区一经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洋* |
项目概况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报名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RKJ*
项目名称: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宣传活动周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宣传活动周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 12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 (略) 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当月0纳税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报名邮箱:*@*63.com
方式:网上发售:*@*63.com报名,邮件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 (略) 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项目(项目编号:CRKJ*)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②购买采购文件咨询电话*,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③我司收到报名邮件后的报名流程:I发送报名表;*@*63.com;III采购代理核验报名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送缴费信息;IV供应商缴费后将缴费凭证回传邮箱;V采购代理收到缴费凭证后,发送磋商文件,即为报名成功。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磋商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确认后,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阳光协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东丽区一经路1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东丽区津塘公路246号B2-8
联系方式:刘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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