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1.3釆购代理机构:张家口 (略)
1.4 采购项目概况: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对响应文件的综合评分结果,择优选择1家银行,满足正常业务需要。
2.2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无服务质量问题三年后自动续签。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1)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具备《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3)根据《中国人民 (略) 分行关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张银发[2024]24号)规定,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资格。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良好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 (略)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的承诺函;(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 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到我公司登记后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河 (略) 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4.4 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采用电子形式发送(不采用其他形式的资料发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3 月27 日9 时30 分,地点为河 (略) 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5.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采 (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略) 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张家口经开 (略) 4号
联系方式:李燕霞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家口 (略)
地 址:河 (略) 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
联系方式:程伟娜 0313-*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1.3釆购代理机构:张家口 (略)
1.4 采购项目概况: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对响应文件的综合评分结果,择优选择1家银行,满足正常业务需要。
2.2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无服务质量问题三年后自动续签。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1)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具备《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3)根据《中国人民 (略) 分行关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张银发[2024]24号)规定,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资格。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良好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 (略)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的承诺函;(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 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到我公司登记后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河 (略) 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4.4 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采用电子形式发送(不采用其他形式的资料发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3 月27 日9 时30 分,地点为河 (略) 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5.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采 (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略) 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张家口经开 (略) 4号
联系方式:李燕霞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家口 (略)
地 址:河 (略) 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
联系方式:程伟娜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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