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通化县国家红松储备林乡村振兴产业融合一体化项目苗木栽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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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通化县国家红松储备林乡村振兴产业融合一体化项目苗木栽植招标公告

2024年度通化县国家红松储备林乡村振兴产业融合一体化项目(苗木栽植)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24-02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2024年度通化县国家红松储备林乡村振兴产业融合一体化项目(苗木栽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弘 (略) ( (略) 东昌区蓝爵国际10-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LZB-2024-023;

2.项目名称:2024年度通化县国家红松储备林乡村振兴产业融合一体化项目(苗木栽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26.09855万元;

4.采购范围:苗木供应及栽植并提供3年苗木抚育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方要求;

7.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货物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日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日-**日(8:30-11:30、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信用查询网站截图(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沈阳弘 (略) ( (略) 东昌区蓝爵国际10- (略) );

标书费:5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 (略) 东昌区蓝爵国际10- (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2.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4.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自行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答疑、澄清、修改等文件,未及时获取信息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通化县森通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1-777号

联系人:陈兴伟

电话:0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弘 (略)

地址: (略) 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庭胤

电话:*


2024年度通化县国家红松储备林乡村振兴产业融合一体化项目(苗木栽植)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24-02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2024年度通化县国家红松储备林乡村振兴产业融合一体化项目(苗木栽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弘 (略) ( (略) 东昌区蓝爵国际10-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LZB-2024-023;

2.项目名称:2024年度通化县国家红松储备林乡村振兴产业融合一体化项目(苗木栽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26.09855万元;

4.采购范围:苗木供应及栽植并提供3年苗木抚育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方要求;

7.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货物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日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日-**日(8:30-11:30、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信用查询网站截图(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沈阳弘 (略) ( (略) 东昌区蓝爵国际10- (略) );

标书费:5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 (略) 东昌区蓝爵国际10- (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2.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4.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自行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答疑、澄清、修改等文件,未及时获取信息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通化县森通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1-777号

联系人:陈兴伟

电话:0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弘 (略)

地址: (略) 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庭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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