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化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等资金项目立项的公告
关于开化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等资金项目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26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浙农政发〔2023〕2号)要求,经项目村申报、乡镇审核、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桐村镇王畈村等18个村抱团参加投资建设开化县宋村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纳入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市党建联建共富综合体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补助范围,共计计划补助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429.*元、市党建联建共富综合体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元,合计1169.*元,列入2024年度项目计划。现将立项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 陈顺庆
联系电话:*或*
附件:开化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等资金项目立项计划表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 月20日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26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浙农政发〔2023〕2号)要求,经项目村申报、乡镇审核、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桐村镇王畈村等18个村抱团参加投资建设开化县宋村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纳入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市党建联建共富综合体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补助范围,共计计划补助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429.*元、市党建联建共富综合体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元,合计1169.*元,列入2024年度项目计划。现将立项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 陈顺庆
联系电话:*或*
附件:开化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等资金项目立项计划表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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