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0号宿舍楼1楼厨房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0号宿舍楼1楼厨房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拟对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0号宿舍楼1楼厨房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投标。下述为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请知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0号宿舍楼1楼厨房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
2、项目地点:项 (略) 仲恺区潼湖镇三和村,东面及 (略) 惠城区约15~30km, (略) 约30km,北距兴建中的河惠莞高速约2~3km并设有出入口。交通便利。
3、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项目占地总面积约*m2,总建筑面积约*.3㎡(包括6号厂房约*.6㎡,7号仓库*.2㎡,8号厂房*.7㎡,10号宿舍楼地上面积*.00㎡,地下室面积5346.8㎡。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10号宿舍楼1楼厨房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包含土建装修部分、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厨房排油烟系统、后厨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隔油池及管道包含隔油池到污水井的管道施工等相关工作;
(2)设计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还包含由于设计文件、图纸不完善产生的缺、漏项引起的后续补充工程量在内的所有相关工作。
(3)本次投标报价包含安全施工保证金,保证金按安装费的1.5%计取,保证金办理施工进场是缴纳至*方物业管理或财务处,竣工验收后如无相关 (略) 反馈;施工过程中产生水电费有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中标后不得以此项为由拖延开工时间。
(4)现场不提供临时办公及临时生活场地设施,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办公及生活场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本次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洞口开设及补洞封堵、成品保护等费用。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人员。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如中标后发现本项目由挂靠单位施工安装,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但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并告知勘踏时间。投标人投标,即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工程现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位置、周围环境、 (略) 和交通、场地情况等。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03 月 15 日至2024年 03 月 1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获取方式: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根据附件《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完成发送到招标代理指定邮箱,招标代理发放盖章版招标文件,不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需在2024年 03 月 27 日15时30分在 (略) 惠城区马 (略) 东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六、注意事项:
1、已报名但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03 月 21 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提供《弃标函》;
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本次招标文件仅对提交《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的投标单位有效,未提交《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的其他单位参与投标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4年 03 月 27 日(暂定)
2、开标地点: (略) 惠城区马 (略) 东 (略) (略)
3、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寄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地址;如投标单位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文件需在2024年03月 27 日15:30前寄到。邮寄地址: (略) 惠城区马 (略) 东 (略) (略) ;联系人:沈经理 *。
八、答疑事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或送达代理机构处,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集中答疑,并将结果在 (略) (略) 站等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质疑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2 年 03 月 22 日17时前,*@*q.com。
答疑截止时间:招标人汇总所有问题,将于2024年 03 月 24 日18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答复所有投标人。
九、评标方法:
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为业主直票(一次票决法)。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广东省豪 (略)
(略) 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
马蔚 0755-*、*
沈志洪 *
2、招标代理:国众联建设 (略)
(略) 罗湖区 (略) 7号中海慧智大厦1C栋
冯工 *
邮箱:*@*q.com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拟对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0号宿舍楼1楼厨房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投标。下述为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请知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0号宿舍楼1楼厨房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
2、项目地点:项 (略) 仲恺区潼湖镇三和村,东面及 (略) 惠城区约15~30km, (略) 约30km,北距兴建中的河惠莞高速约2~3km并设有出入口。交通便利。
3、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项目占地总面积约*m2,总建筑面积约*.3㎡(包括6号厂房约*.6㎡,7号仓库*.2㎡,8号厂房*.7㎡,10号宿舍楼地上面积*.00㎡,地下室面积5346.8㎡。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10号宿舍楼1楼厨房室内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包含土建装修部分、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厨房排油烟系统、后厨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隔油池及管道包含隔油池到污水井的管道施工等相关工作;
(2)设计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还包含由于设计文件、图纸不完善产生的缺、漏项引起的后续补充工程量在内的所有相关工作。
(3)本次投标报价包含安全施工保证金,保证金按安装费的1.5%计取,保证金办理施工进场是缴纳至*方物业管理或财务处,竣工验收后如无相关 (略) 反馈;施工过程中产生水电费有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中标后不得以此项为由拖延开工时间。
(4)现场不提供临时办公及临时生活场地设施,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办公及生活场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本次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洞口开设及补洞封堵、成品保护等费用。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人员。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如中标后发现本项目由挂靠单位施工安装,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但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并告知勘踏时间。投标人投标,即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工程现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位置、周围环境、 (略) 和交通、场地情况等。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03 月 15 日至2024年 03 月 1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获取方式: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根据附件《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完成发送到招标代理指定邮箱,招标代理发放盖章版招标文件,不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需在2024年 03 月 27 日15时30分在 (略) 惠城区马 (略) 东 (略) (略) 递交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六、注意事项:
1、已报名但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03 月 21 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提供《弃标函》;
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本次招标文件仅对提交《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的投标单位有效,未提交《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的其他单位参与投标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4年 03 月 27 日(暂定)
2、开标地点: (略) 惠城区马 (略) 东 (略) (略)
3、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寄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地址;如投标单位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文件需在2024年03月 27 日15:30前寄到。邮寄地址: (略) 惠城区马 (略) 东 (略) (略) ;联系人:沈经理 *。
八、答疑事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或送达代理机构处,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集中答疑,并将结果在 (略) (略) 站等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质疑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2 年 03 月 22 日17时前,*@*q.com。
答疑截止时间:招标人汇总所有问题,将于2024年 03 月 24 日18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答复所有投标人。
九、评标方法:
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为业主直票(一次票决法)。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广东省豪 (略)
(略) 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
马蔚 0755-*、*
沈志洪 *
2、招标代理:国众联建设 (略)
(略) 罗湖区 (略) 7号中海慧智大厦1C栋
冯工 *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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