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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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8: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伟 林梓 吴继东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凤悦巷1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夏洪图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伟 林梓 吴继东 0951-*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 (1).docx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邮箱(*@*26.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4-NX-SC-ZC-FW-014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年)

备注

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00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3年,预算金额:30万元/年,90万元/三年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邮箱(*@*26.com)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加盖公章并发送至 (略) 邮箱(*@*26.com)进行项目登记。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回复电子版磋商文件。

2、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凤悦巷159号        

联系方式:夏洪图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赵伟 林梓 吴继东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伟 林梓 吴继东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8: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伟 林梓 吴继东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凤悦巷1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夏洪图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伟 林梓 吴继东 0951-*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 (1).docx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邮箱(*@*26.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4-NX-SC-ZC-FW-014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年)

备注

网站群管理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00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3年,预算金额:30万元/年,90万元/三年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邮箱(*@*26.com)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加盖公章并发送至 (略) 邮箱(*@*26.com)进行项目登记。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回复电子版磋商文件。

2、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凤悦巷159号        

联系方式:夏洪图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赵伟 林梓 吴继东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伟 林梓 吴继东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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