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液氧、瓶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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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液氧、瓶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医用液氧、瓶氧采购项目

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用液氧、瓶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液氧、瓶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

采购需求:

品目1:医用液氧 420吨 国产

★1、质量要求:供应的液氧必须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的氧质量标准,保证医用氧的纯度≥99.5%,并符合其他医用要求。液氧以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2、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做好销售质量跟踪及销售记录,一经发现有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在医用氧运输、灌注等过程中,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采购单位人员及设备损害,或造成第三方人员及设备损害,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品目2:医用瓶装氧 50瓶 国产

★1、质量要求:供应的瓶装氧气必须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的氧质量标准,保证医用氧的纯度≥99.5%,并符合其他医用要求。瓶装氧压力12.5mpa±0.5,每瓶体积40升,提供70个经过检测、质量合格的瓶装氧气 (略) 周转。

★2、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做好销售质量跟踪及销售记录,一经发现有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在医用氧运输、灌注等过程中,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采购单位人员及设备损害,或造成第三方人员及设备损害,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供货,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在1日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括医用氧;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营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营,须提供投标人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

(5)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6)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文 (略) (略) 人民政府A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线上提交,*@*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白塔区青年大街84号

联系方式:苑主任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 (略) 辽阳白塔支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话:024-*


附件:

(略) (略) 医用液氧、瓶氧采购项目

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用液氧、瓶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液氧、瓶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

采购需求:

品目1:医用液氧 420吨 国产

★1、质量要求:供应的液氧必须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的氧质量标准,保证医用氧的纯度≥99.5%,并符合其他医用要求。液氧以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2、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做好销售质量跟踪及销售记录,一经发现有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在医用氧运输、灌注等过程中,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采购单位人员及设备损害,或造成第三方人员及设备损害,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品目2:医用瓶装氧 50瓶 国产

★1、质量要求:供应的瓶装氧气必须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的氧质量标准,保证医用氧的纯度≥99.5%,并符合其他医用要求。瓶装氧压力12.5mpa±0.5,每瓶体积40升,提供70个经过检测、质量合格的瓶装氧气 (略) 周转。

★2、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做好销售质量跟踪及销售记录,一经发现有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在医用氧运输、灌注等过程中,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采购单位人员及设备损害,或造成第三方人员及设备损害,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供货,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在1日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括医用氧;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营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营,须提供投标人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

(5)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6)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文 (略) (略) 人民政府A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线上提交,*@*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白塔区青年大街84号

联系方式:苑主任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 (略) 辽阳白塔支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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