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湘半山豪庭项目营销物料制作及印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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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湘半山豪庭项目营销物料制作及印刷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鑫湘半山豪庭项目营销物料制作及印刷,项目采购人为湖南鑫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一、采购内容和范围

1.采购内容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鑫湘半山豪庭项目营销物料制作及印刷,包括但不限于户型单张、海报、桁架、喷绘、展架、画架、模型制作等物料的制作、包装、运输及安装。

2.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2个月,单次采购的具体时间要求以《采购单》约定的时间为准。

3.服务地点: (略)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政府。

4.合同累计执行金额最高限价:*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具备印刷或制作的经营范围。

2.近三年内具有一个承接类似项目的业绩(印刷、制作、活动等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大于*元),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4日内,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与采购人联系取得采购文件,*@*q.com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委托人实施的则需附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娄星区鑫湘半山豪庭B3#栋3楼311室。

3.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送至提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代表无需参加开标及评审会议。

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份,副本*份,均需分册胶装。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鑫 (略)

地址: (略) 娄星区鑫湘半山豪庭B3#栋3楼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738-*

邮箱:*@*q.com

监管部门:湖南鑫 (略) 党群综合财务部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38-*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鑫湘半山豪庭项目营销物料制作及印刷,项目采购人为湖南鑫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一、采购内容和范围

1.采购内容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鑫湘半山豪庭项目营销物料制作及印刷,包括但不限于户型单张、海报、桁架、喷绘、展架、画架、模型制作等物料的制作、包装、运输及安装。

2.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2个月,单次采购的具体时间要求以《采购单》约定的时间为准。

3.服务地点: (略)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政府。

4.合同累计执行金额最高限价:*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具备印刷或制作的经营范围。

2.近三年内具有一个承接类似项目的业绩(印刷、制作、活动等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大于*元),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4日内,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与采购人联系取得采购文件,*@*q.com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委托人实施的则需附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娄星区鑫湘半山豪庭B3#栋3楼311室。

3.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送至提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代表无需参加开标及评审会议。

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份,副本*份,均需分册胶装。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鑫 (略)

地址: (略) 娄星区鑫湘半山豪庭B3#栋3楼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738-*

邮箱:*@*q.com

监管部门:湖南鑫 (略) 党群综合财务部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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