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九龙壁旁场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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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影视娱乐城发展有限公司九龙壁旁场地招标公告


厦门同安影 (略) 九龙壁旁场地公开招商项目,位于同安区五显镇同安影视城内影视城景区内九龙壁旁(室外场地),现向社会公开招商。

招商项目一览表:

序号

招商项目

面积(m2)

底价(元/月)

递增方式

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

报价保证金

1

厦门同安影 (略) 九龙壁旁场地公开招商

约800平方米

月基础租金+营业分成(详见招商基本条件)

第一年和第二年月基础租金按成交价计算,第三年起开始递增,月基础租金在原来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月基础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以此类推每年递增。

5年

每三个月为一期,承租人提前15个日历日向业主方支付。

*万元整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同财综【2022】50号)等文件规定, (略) 拟将影视城打造成文化产业园项目,对影视城九龙壁旁场地进行公开招商,结合目前该项目实际,制定招商方案,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请意向承租人认真阅读《招商经营方案》文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业主方:厦门同安影 (略)

2.招商项目编号:2024-WS116

3.招商说明:

3.1报名及获取文件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 (略) (略) 前台。

(3)获取文件方式:意向承租人可在招标代理机构前台免费查阅《招商经营方案》或现场报名缴费。报名及文件服务费用:50元人民币;报名或文件发出后费用不退。

(4)办理报名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 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提供意向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还应提供意向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递交

意向承租人根据《招商经营方案》要求,编制其报价响应文件,并密封完整。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09:00:00前。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开标厅,并在签到表上签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密封等规定要求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招商基本条件

(1)用 途:符合景区业态的商务,仅限儿童趣玩、动力游乐,以及经业主方书面同意的用途,不得做其他用途。

(2)使用范围:九龙壁旁空地,室外场地(附场地平面图,以业主方现场实际交付为准);承租方人员或车辆需进入业主方景区须经业主方同意,并服从业主方管理要求,服从园区相关管理要求。

(3)经营模式:由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

承租人应保证合法经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自行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意向承租人应自行事先了解清楚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若承租人无法开展经营以及其他经业主方书面同意的经营活动,业主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月基础租金底价: 800平方×6元/平方=4800元/月,从2024年5月1日起计算;第一年和第二年月基础租金按成交价计算,第三年起开始递增,月基础租金在原来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月基础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以此类推每年递增。

(5)营业收入分成不得低于:

若, 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则承租人应交付业主方的营业收入分成为:承租人年营业收入×5%

若,*元≤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则承租人应交付业主方的营业收入分成为:*元×5%+(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10%

若,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则承租人应交付业主方的营业收入分成为:*元×5% + *元×10%+(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15%

(略) 统一收取, 承租人收回分成款时,承租人需要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营业收入自本项目经营活动开始计提, (略) 统一收取, 承租人收回分成款时,承租人需要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租期:5年,自2024年5月1日起计算,以合同签订和业主方相关考核管理为准。

(6)履约保证金:*万元整。

(7)若遇政策调整或相关管理要求和不可抗力因素,业主方可按政策或相关管理要求调整,业主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在报价前已完全知悉、理解和无条件接受。

(8)业主方有权对承租人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详见《招商经营方案》。

4.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1业主方信息

名 称:厦门同安影 (略)

地址: (略) 同安区五显镇同安影视城内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5-9979-769

4.2招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戴先生 电话:0592-* 电子信箱:*@*63.com

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92-* 电子信箱:*@*63.com

业主方:厦门同安影 (略)

日期:2024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厦门同安影 (略) 九龙壁旁场地公开招商项目,位于同安区五显镇同安影视城内影视城景区内九龙壁旁(室外场地),现向社会公开招商。

招商项目一览表:

序号

招商项目

面积(m2)

底价(元/月)

递增方式

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

报价保证金

1

厦门同安影 (略) 九龙壁旁场地公开招商

约800平方米

月基础租金+营业分成(详见招商基本条件)

第一年和第二年月基础租金按成交价计算,第三年起开始递增,月基础租金在原来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月基础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以此类推每年递增。

5年

每三个月为一期,承租人提前15个日历日向业主方支付。

*万元整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同财综【2022】50号)等文件规定, (略) 拟将影视城打造成文化产业园项目,对影视城九龙壁旁场地进行公开招商,结合目前该项目实际,制定招商方案,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请意向承租人认真阅读《招商经营方案》文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业主方:厦门同安影 (略)

2.招商项目编号:2024-WS116

3.招商说明:

3.1报名及获取文件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 (略) (略) 前台。

(3)获取文件方式:意向承租人可在招标代理机构前台免费查阅《招商经营方案》或现场报名缴费。报名及文件服务费用:50元人民币;报名或文件发出后费用不退。

(4)办理报名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 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提供意向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还应提供意向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递交

意向承租人根据《招商经营方案》要求,编制其报价响应文件,并密封完整。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09:00:00前。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开标厅,并在签到表上签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密封等规定要求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招商基本条件

(1)用 途:符合景区业态的商务,仅限儿童趣玩、动力游乐,以及经业主方书面同意的用途,不得做其他用途。

(2)使用范围:九龙壁旁空地,室外场地(附场地平面图,以业主方现场实际交付为准);承租方人员或车辆需进入业主方景区须经业主方同意,并服从业主方管理要求,服从园区相关管理要求。

(3)经营模式:由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

承租人应保证合法经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自行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意向承租人应自行事先了解清楚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若承租人无法开展经营以及其他经业主方书面同意的经营活动,业主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月基础租金底价: 800平方×6元/平方=4800元/月,从2024年5月1日起计算;第一年和第二年月基础租金按成交价计算,第三年起开始递增,月基础租金在原来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月基础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以此类推每年递增。

(5)营业收入分成不得低于:

若, 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则承租人应交付业主方的营业收入分成为:承租人年营业收入×5%

若,*元≤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则承租人应交付业主方的营业收入分成为:*元×5%+(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10%

若,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则承租人应交付业主方的营业收入分成为:*元×5% + *元×10%+(承租人年营业收入-*元)×15%

(略) 统一收取, 承租人收回分成款时,承租人需要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营业收入自本项目经营活动开始计提, (略) 统一收取, 承租人收回分成款时,承租人需要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租期:5年,自2024年5月1日起计算,以合同签订和业主方相关考核管理为准。

(6)履约保证金:*万元整。

(7)若遇政策调整或相关管理要求和不可抗力因素,业主方可按政策或相关管理要求调整,业主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在报价前已完全知悉、理解和无条件接受。

(8)业主方有权对承租人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详见《招商经营方案》。

4.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1业主方信息

名 称:厦门同安影 (略)

地址: (略) 同安区五显镇同安影视城内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5-9979-769

4.2招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思 (略) 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戴先生 电话:0592-* 电子信箱:*@*63.com

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92-* 电子信箱:*@*63.com

业主方:厦门同安影 (略)

日期: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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