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撤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撤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撤并项目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一)决策名称
(略) 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撤并项目
(二)决策概要
(略) 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创办于1905年,学校现有小学教学班6个,初中教学班3个,在校学生143名,教职工36名。由于近年来学校招生人数显著下滑,办学规模缩减,导致正常教研教学活动难以组织,影响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成长普遍缺少集体活动和伙伴交流,不利于孩子团队意识、竞争意识的培养。再加上岛上环境相对封闭,学生的思维和眼界受限,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办学规模过小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严重。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区教育局经多方论证研究结合学校生源实际, (略) 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并根据需要设立教学点。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事项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事项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化解措施;
三、公众参与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责任单位
单位: (略) 普陀区教育局,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05室,联系人:尤老师,电话:0580-*,电子邮箱:*@*q.com。
五、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地址: (略) 定 (略) 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座14层,刘律师收,联系电话:0580-*,电子邮箱:*@*q.com。
(略) 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撤并项目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一)决策名称
(略) 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撤并项目
(二)决策概要
(略) 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创办于1905年,学校现有小学教学班6个,初中教学班3个,在校学生143名,教职工36名。由于近年来学校招生人数显著下滑,办学规模缩减,导致正常教研教学活动难以组织,影响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成长普遍缺少集体活动和伙伴交流,不利于孩子团队意识、竞争意识的培养。再加上岛上环境相对封闭,学生的思维和眼界受限,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办学规模过小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严重。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区教育局经多方论证研究结合学校生源实际, (略) 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并根据需要设立教学点。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事项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事项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化解措施;
三、公众参与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责任单位
单位: (略) 普陀区教育局,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05室,联系人:尤老师,电话:0580-*,电子邮箱:*@*q.com。
五、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地址: (略) 定 (略) 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座14层,刘律师收,联系电话:0580-*,电子邮箱:*@*q.com。
(略) 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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