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标-招标/资审公告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标-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 (略) 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 (略) 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洪一等13个乡(镇)
2.2招标规模:新建车马湖电排站,拆除重建肖家埠电排站、下巢湖村排灌站,更换上脚湖电排站机组1台套;扩建大畈闸,拆除重建双村自排闸、上脚湖自排闸;加固及重建溢流堰5座;拆除重建机耕桥2座;排水渠清淤整治55.69千米,排水涵整治0.34千米,堤岸加固整治0.84千米。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进行监理。
2.4招标金额:监理服务费*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项目开工日始至2025年12月30日完工、工程一年质保期满后止。本工程监理费不因投资额增加和工期延长而增加监理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2.7.1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质量检测、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如果有的话)等标准和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施工现场监理。
2.7.2 现场监督施工方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监理质量目标。
2.7.3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约定条件的,应要求施工方返工,直至达到工程合格,返工造成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监理方承担连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 (略) 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5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 (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 (略) (略)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类似水利监理业绩(具体详见评标办法)。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3本项目招标全 (略)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 (略) 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略) (略) 14-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 (略) 阳光小区A1栋2单元601室
联 系 人:徐晓宏
电 话:*
监督单位: (略)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晓芬
电 话:0792-*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2、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瑞昌支行
3、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瑞昌支行
1、招标条件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 (略) 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 (略) 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洪一等13个乡(镇)
2.2招标规模:新建车马湖电排站,拆除重建肖家埠电排站、下巢湖村排灌站,更换上脚湖电排站机组1台套;扩建大畈闸,拆除重建双村自排闸、上脚湖自排闸;加固及重建溢流堰5座;拆除重建机耕桥2座;排水渠清淤整治55.69千米,排水涵整治0.34千米,堤岸加固整治0.84千米。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进行监理。
2.4招标金额:监理服务费*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项目开工日始至2025年12月30日完工、工程一年质保期满后止。本工程监理费不因投资额增加和工期延长而增加监理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2.7.1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质量检测、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如果有的话)等标准和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施工现场监理。
2.7.2 现场监督施工方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监理质量目标。
2.7.3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约定条件的,应要求施工方返工,直至达到工程合格,返工造成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监理方承担连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 (略) 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5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 (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 (略) (略)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类似水利监理业绩(具体详见评标办法)。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3本项目招标全 (略)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 (略) 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略) (略) 14-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 (略) 阳光小区A1栋2单元601室
联 系 人:徐晓宏
电 话:*
监督单位: (略)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晓芬
电 话:0792-*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2、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瑞昌支行
3、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瑞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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