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专利分类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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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专利分类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预审专利分类技术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41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 0756-*
采购单位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1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蔡红丽 0756-*
代理机构名称 珠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珊珊 0756-*
附件:
附件1 非公开招标基本情况表.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项目名称:预审专利分类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对采购方受理的1500件发明和400件实用新型专利预审案件按规定时限进行IPC分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是直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国有全资企业。自2006年开始连续18年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中国专利分类审查业务和中国专利数据深加工业务,是国内唯一具有IPC(国际专利分类)、CPC(联合专利分类)、FI-FT(日本专利分类)综合分类能力的专利分类机构,是国内权威专业的专利大数据加工与专利分析机构,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行业专利统计发布机制数据提供商,是国家“十三五”规划专项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建设单位;此外,由于保护中心接收的预审案件还处于保密状态,市场化的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泄密的风险。鉴于预审专利申请分类技术服务的特殊性,故选择 (略) 作为专利预审分类服务的目标供应商。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类号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符合《关于规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通知》(珠财采通〔2019〕3号)规定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第一类型: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1号14层1609室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 (略) 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14楼        

联系方式:蔡红丽 075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 (略)             

地 址: (略) 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冯珊珊 075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预审专利分类技术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41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 0756-*
采购单位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1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蔡红丽 0756-*
代理机构名称 珠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珊珊 0756-*
附件:
附件1 非公开招标基本情况表.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项目名称:预审专利分类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对采购方受理的1500件发明和400件实用新型专利预审案件按规定时限进行IPC分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是直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国有全资企业。自2006年开始连续18年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中国专利分类审查业务和中国专利数据深加工业务,是国内唯一具有IPC(国际专利分类)、CPC(联合专利分类)、FI-FT(日本专利分类)综合分类能力的专利分类机构,是国内权威专业的专利大数据加工与专利分析机构,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行业专利统计发布机制数据提供商,是国家“十三五”规划专项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建设单位;此外,由于保护中心接收的预审案件还处于保密状态,市场化的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泄密的风险。鉴于预审专利申请分类技术服务的特殊性,故选择 (略) 作为专利预审分类服务的目标供应商。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类号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符合《关于规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通知》(珠财采通〔2019〕3号)规定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第一类型: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1号14层1609室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 (略) 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14楼        

联系方式:蔡红丽 075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 (略)             

地 址: (略) 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冯珊珊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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