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竞争性
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YZC-202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元, 招 (略) 博物总
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
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任意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
书,业务范围包含有机类文物修复。(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2 08:30到2024-03-29 17:30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出售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领取本次磋商文件
后才可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2 09: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02 09:30
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1室
七、其他
江苏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博物总馆(委托单
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
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CYZC-2024-*
2、项目内容简述:此次需要维护保养的木质文物 (略) 博物总馆所属民俗博物
馆原状陈列的重要展品,主要文物有清中期“二十四孝”纹木隔扇门8件(二级文物)、清
中期“渔樵耕读”纹木隔扇门2件、清中期“暗八仙”纹木隔扇门4件、清代红木镶大理石太
师椅6件、清代红木嵌罗甸花架2件、清代红木雕花床1件以及一批清末至民国年间的红木太
师椅,茶几、红木床、梳妆台等。以上待维护保养民俗博物馆木质文物共计54件(套),除
清中期“二十四孝”纹木隔扇门8件为二级文物外,其余皆是未定级文物。由于它们常年暴
露在自然环境中,自然界的光照、紫外线、水汽、尘土及有害气体等直接作用于文物表面,
入藏后也未进行维养、保护处理,木质文物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美感,不利于展陈价值的深入
挖掘和长期保存。为此将根据文物病害不同情况和严格遵循专家审核通过的《 (略) 博物总
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项目木质文物维养保护方案》,分类分级开展维养保
护,完成54件(套)木质文物藏品的维养保护工作。
维养保护地点: (略) 博物总馆民俗博物馆内(或馆方指定的修复场所)。
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所有保护维养工作;保护维养工作完成后40日内完
成验收。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6.*元,最终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
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任意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有机类文物修复。(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
(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获取磋商文件:
4.1请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
质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4.2供应商无法至现场获取的可通过电话、邮箱报名。可电联025-*后将加盖公
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q.com。
4.3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出售日期: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为止,每天8:30-12:
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出售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
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
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
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2日 9时10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
月2日9时30分。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邮寄、传真):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1室
(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巫老师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玄武区蒋王庙街6号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5-*,025-*
传 真:025-*
地 址: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
14、公告媒体
14.1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 (略) (http://**)、中国招标投
(略) (http://**)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4.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中国 (略)
(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文
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博物总馆
地
址: (略) 玄武区蒋王庙街6号
联 系 人: 巫老师
电
话: 02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03室
联 系 人: 邢笑阳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竞争性
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YZC-202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元, 招 (略) 博物总
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
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任意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
书,业务范围包含有机类文物修复。(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2 08:30到2024-03-29 17:30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出售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领取本次磋商文件
后才可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2 09: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02 09:30
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1室
七、其他
江苏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博物总馆(委托单
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略) 博物总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
制(木质文物维养保护类)(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CYZC-2024-*
2、项目内容简述:此次需要维护保养的木质文物 (略) 博物总馆所属民俗博物
馆原状陈列的重要展品,主要文物有清中期“二十四孝”纹木隔扇门8件(二级文物)、清
中期“渔樵耕读”纹木隔扇门2件、清中期“暗八仙”纹木隔扇门4件、清代红木镶大理石太
师椅6件、清代红木嵌罗甸花架2件、清代红木雕花床1件以及一批清末至民国年间的红木太
师椅,茶几、红木床、梳妆台等。以上待维护保养民俗博物馆木质文物共计54件(套),除
清中期“二十四孝”纹木隔扇门8件为二级文物外,其余皆是未定级文物。由于它们常年暴
露在自然环境中,自然界的光照、紫外线、水汽、尘土及有害气体等直接作用于文物表面,
入藏后也未进行维养、保护处理,木质文物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美感,不利于展陈价值的深入
挖掘和长期保存。为此将根据文物病害不同情况和严格遵循专家审核通过的《 (略) 博物总
馆重要文物展品安全性保护修复与仿制项目木质文物维养保护方案》,分类分级开展维养保
护,完成54件(套)木质文物藏品的维养保护工作。
维养保护地点: (略) 博物总馆民俗博物馆内(或馆方指定的修复场所)。
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所有保护维养工作;保护维养工作完成后40日内完
成验收。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6.*元,最终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
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任意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有机类文物修复。(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
(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获取磋商文件:
4.1请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
质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4.2供应商无法至现场获取的可通过电话、邮箱报名。可电联025-*后将加盖公
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q.com。
4.3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出售日期: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为止,每天8:30-12:
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出售地址: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
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
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
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2日 9时10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
月2日9时30分。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邮寄、传真):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1室
(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巫老师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玄武区蒋王庙街6号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5-*,025-*
传 真:025-*
地 址: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
14、公告媒体
14.1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 (略) (http://**)、中国招标投
(略) (http://**)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4.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中国 (略)
(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文
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博物总馆
地
址: (略) 玄武区蒋王庙街6号
联 系 人: 巫老师
电
话: 02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水佑岗6号403室
联 系 人: 邢笑阳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