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倒运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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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倒运项目二次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倒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025-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物资倒运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吉林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 (略) 物资倒运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物资倒运服务商和价格。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货物无损坏,运输安全、及时。

2.5 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估算金额*元(含税)。

序号

车辆名称、型号

单位

最高限价(元,含税)

备注

1

轻型货车、轿货车/2吨及以内

元/台班

232

2

板车/10吨

元/台班

667

3

拖挂车/20吨

元/台班

880

4

拖挂车/25吨

元/台班

1083

5

拖挂车/40吨

元/台班

1274

6

吊车/50吨

元/台班

2904

7

吊车70/吨

元/台班

4048

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运量分配: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满足30台需求,则所有运输任务由第一中标人承担;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不足30台,则剩余车辆数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承担比例为各自车辆数占所需总车辆数的比例;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不同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人顺位补充。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加起来不足30辆,本项目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 (略) 普通货物运输

3.1.3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资质资料还是评分资料经核实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车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自有车辆不低于10台(车型包含2.5条中任意车型),应提供车辆明细表,提供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保险单(包含强险、商业险其中三者险不低于*元)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提供2020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3.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业绩要求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担物资配送*元以上的业绩(车型包含招标范围第2条中的任意车型),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元)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 (略) 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

(1) 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车辆服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2) 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招标人需求3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

(3)承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相应的行车证扫描件,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实际投用车辆为本项目投标资料中所提供车辆,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4)承诺同意按照招标人资金计划执行付款。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 (略) 承运商管理细则》及《 (略)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 (略) 安全管理要求。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03月22日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 (略) (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 (略) 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首页----操作指南---《 (略) 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 (略) 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 (略) 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 (略) 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 (略) 运营联系,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02日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 (略)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 (略) 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 (略) 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日08:3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 (略) ;(http://**),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 (略)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 (略)

地址: (略) 龙潭区承德街52号

联系人:李晓娟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项目联系人:王力卓

电 话:0432-*

电子邮件:*@*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吉林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倒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025-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物资倒运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吉林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 (略) 物资倒运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物资倒运服务商和价格。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货物无损坏,运输安全、及时。

2.5 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估算金额*元(含税)。

序号

车辆名称、型号

单位

最高限价(元,含税)

备注

1

轻型货车、轿货车/2吨及以内

元/台班

232

2

板车/10吨

元/台班

667

3

拖挂车/20吨

元/台班

880

4

拖挂车/25吨

元/台班

1083

5

拖挂车/40吨

元/台班

1274

6

吊车/50吨

元/台班

2904

7

吊车70/吨

元/台班

4048

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运量分配: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满足30台需求,则所有运输任务由第一中标人承担;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不足30台,则剩余车辆数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承担比例为各自车辆数占所需总车辆数的比例;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不同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人顺位补充。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加起来不足30辆,本项目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 (略) 普通货物运输

3.1.3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资质资料还是评分资料经核实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车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自有车辆不低于10台(车型包含2.5条中任意车型),应提供车辆明细表,提供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保险单(包含强险、商业险其中三者险不低于*元)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提供2020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3.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业绩要求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担物资配送*元以上的业绩(车型包含招标范围第2条中的任意车型),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元)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 (略) 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

(1) 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车辆服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2) 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招标人需求3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

(3)承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相应的行车证扫描件,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实际投用车辆为本项目投标资料中所提供车辆,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4)承诺同意按照招标人资金计划执行付款。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 (略) 承运商管理细则》及《 (略)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 (略) 安全管理要求。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03月22日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 (略) (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 (略) 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首页----操作指南---《 (略) 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 (略) 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 (略) 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 (略) 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 (略) 运营联系,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02日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 (略)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 (略) 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 (略) 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日08:3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 (略) ;(http://**),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 (略)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 (略)

地址: (略) 龙潭区承德街52号

联系人:李晓娟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项目联系人:王力卓

电 话:0432-*

电子邮件:*@*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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