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清流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2023〕141号)文件精神,经经营主体自愿申请,乡镇遴选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确定2家经营主体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创建承担单位。经一年来的实施,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2家项目承担单位已完成项目各项建设内容,按规定拟给予2家项目承担单位各*元的资金补助。2家示范基地经营主体为:清流县灵地镇金群家庭农场、清流县里田乡优明家庭农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七天:2024年3月22 日—3月28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根据《关于印发清流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2023〕141号)文件精神,经经营主体自愿申请,乡镇遴选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确定2家经营主体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创建承担单位。经一年来的实施,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2家项目承担单位已完成项目各项建设内容,按规定拟给予2家项目承担单位各*元的资金补助。2家示范基地经营主体为:清流县灵地镇金群家庭农场、清流县里田乡优明家庭农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七天:2024年3月22 日—3月28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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