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办公用品合作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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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办公用品合作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办公用品合作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高质量的完成叙州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采购业务,规范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销行为,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经营效能,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以下简称:叙能公司)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商品的合作供应商。现将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体。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

2.项目实施范围。谈判人以批量或零星形式采购的办公用品及耗材,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除外。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年,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4.谈判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质量第一、效能优先”的原则,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叙能公司按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2家为合作供应商。此次入选的合作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公告及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合作期间,谈判人将对入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绩效评价。

5.合作要求。入选供应商负责所有订单的货源组织、配送、安装、验收、送票、售后服务等。入 (略) 缴纳 20 万元履约保证金。叙能公司按年度阶梯式收取入选供应商运营管理费,年销售额达到 500 万元收取 %(最终以投标人承诺给付运营管理费为准),销售额度达到1000 万元、*元依次递减0.5%( 特殊项目另行协商运营管理费收取比例 )。

6.服务单位区域划分

(略) 以南

(略) 以北

注明:入选的供应商原则上按此区域提供供货服务,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区委区政府和区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经查实,违反1次扣除保证金0.*元。未划分的区域和单位,供 (略) 场化方式公平公开良性竞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谈判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国家核发的生产 (略) 场监管部门备案的经营范围许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需具有1年以上办公用品经营经历,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驻本地从业人员, (略) 叙州区的相关情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以上要求条件必须在谈判公告初次发布时间前通过才能有效(以网站公示时间为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略) (略) 络查验截图( (略) 址,评标时必须进行查验证书真实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叙州区文化中心底楼会议室。

3.报名须知:

(1)报名前,投标人应通过企业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谈判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为:

户 名: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开户行: (略) 宜宾分行

账 号:1061 3000 0114 1669

本次谈判结果公示期满5日,谈判人将未中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其缴款账户。

(2)报名时,投标人需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凭证、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书原件。

(3)招标文件购买:前往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收取工本费200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下午18:00,售后不退)。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 (略) 企业‘E路阳光’ (略) ”公开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地 址:叙州区文化中心底楼会议室

联系人:颜先生

邮 编:

电 话:*

四、谈判程序

1.谈判时间、地点:谈判人定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在宜宾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218会议室组织项目谈判。

2.投标文件递交:谈判投标文件应按规范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密封完好,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谈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递交谈判人,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开标现场的,将不予受理。

3.评标工作。本次谈判的评标工作由谈判人组织实施,评审组将根据谈判公告及投标须知载明的详细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参选资格、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等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合作供应商候选人次序,谈判结果在“ (略) 企业‘E路阳光’ (略) ”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最终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合作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

4.合作协议签订。谈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与谈判人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谈判公告的最终解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所有。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2024年3月26日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办公用品合作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高质量的完成叙州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采购业务,规范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销行为,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经营效能,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以下简称:叙能公司)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商品的合作供应商。现将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体。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

2.项目实施范围。谈判人以批量或零星形式采购的办公用品及耗材,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除外。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年,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4.谈判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质量第一、效能优先”的原则,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叙能公司按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2家为合作供应商。此次入选的合作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公告及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合作期间,谈判人将对入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绩效评价。

5.合作要求。入选供应商负责所有订单的货源组织、配送、安装、验收、送票、售后服务等。入 (略) 缴纳 20 万元履约保证金。叙能公司按年度阶梯式收取入选供应商运营管理费,年销售额达到 500 万元收取 %(最终以投标人承诺给付运营管理费为准),销售额度达到1000 万元、*元依次递减0.5%( 特殊项目另行协商运营管理费收取比例 )。

6.服务单位区域划分

(略) 以南

(略) 以北

注明:入选的供应商原则上按此区域提供供货服务,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区委区政府和区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经查实,违反1次扣除保证金0.*元。未划分的区域和单位,供 (略) 场化方式公平公开良性竞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谈判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国家核发的生产 (略) 场监管部门备案的经营范围许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需具有1年以上办公用品经营经历,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驻本地从业人员, (略) 叙州区的相关情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以上要求条件必须在谈判公告初次发布时间前通过才能有效(以网站公示时间为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略) (略) 络查验截图( (略) 址,评标时必须进行查验证书真实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叙州区文化中心底楼会议室。

3.报名须知:

(1)报名前,投标人应通过企业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谈判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为:

户 名: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开户行: (略) 宜宾分行

账 号:1061 3000 0114 1669

本次谈判结果公示期满5日,谈判人将未中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其缴款账户。

(2)报名时,投标人需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凭证、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书原件。

(3)招标文件购买:前往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收取工本费200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下午18:00,售后不退)。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 (略) 企业‘E路阳光’ (略) ”公开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地 址:叙州区文化中心底楼会议室

联系人:颜先生

邮 编:

电 话:*

四、谈判程序

1.谈判时间、地点:谈判人定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在宜宾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218会议室组织项目谈判。

2.投标文件递交:谈判投标文件应按规范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密封完好,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谈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递交谈判人,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开标现场的,将不予受理。

3.评标工作。本次谈判的评标工作由谈判人组织实施,评审组将根据谈判公告及投标须知载明的详细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参选资格、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等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合作供应商候选人次序,谈判结果在“ (略) 企业‘E路阳光’ (略) ”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最终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合作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

4.合作协议签订。谈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与谈判人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谈判公告的最终解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所有。

(略) 叙州区叙能 (略)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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