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畜牧业项目拟建设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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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畜牧业项目拟建设单位的公示

为了稳定生猪生产, (略) 场供应,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本级农业生 (略) 长“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3〕56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略) 长“菜篮子”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灵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县认真组织生猪养殖企业(场)按程序进行申报,并由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商灵山县财政局组织审核与筛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将 (略) (略) 长“菜篮子”工程(畜牧业)项目拟建设单位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天(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止),若对组织推荐的项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3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777-*)。

附: (略) (略) 长“菜篮子”工程项目拟建设单位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关联文件:

为了稳定生猪生产, (略) 场供应,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本级农业生 (略) 长“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3〕56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略) 长“菜篮子”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灵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县认真组织生猪养殖企业(场)按程序进行申报,并由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商灵山县财政局组织审核与筛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将 (略) (略) 长“菜篮子”工程(畜牧业)项目拟建设单位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天(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止),若对组织推荐的项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3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777-*)。

附: (略) (略) 长“菜篮子”工程项目拟建设单位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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