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双氧水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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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双氧水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兴蓉 (略) 2024年双氧水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兴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大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2024年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双氧水预估用量7000吨,招标控制价为630.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商),须具有: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名称含过氧化氢;②《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名称含过氧化氢;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过氧化氢;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1)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25万元及以上的过氧化氢供货业绩;

(2)满足单个自然年度内(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累计过氧化氢供货业绩不少于3500吨;

(3)上述(1)、(2)条满足其一即可;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1)接受代理商投标,不要求提供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0层1022室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 (略) (略) 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0层102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家庄兴蓉 (略)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311-*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 (略)

地 址: (略) (略) 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0311-*

传 真: /

,石家庄

石家庄兴蓉 (略) 2024年双氧水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兴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大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2024年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双氧水预估用量7000吨,招标控制价为630.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商),须具有: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名称含过氧化氢;②《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名称含过氧化氢;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过氧化氢;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1)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25万元及以上的过氧化氢供货业绩;

(2)满足单个自然年度内(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累计过氧化氢供货业绩不少于3500吨;

(3)上述(1)、(2)条满足其一即可;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1)接受代理商投标,不要求提供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0层1022室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 (略) (略) 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0层102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家庄兴蓉 (略)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311-*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 (略)

地 址: (略) (略) 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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