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4年度氨水集中采购青海地区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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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4年度氨水集中采购青海地区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 (略) 所属企业2024年度氨水集中采购青海地区(二次)
项目编号:241*A
项目地址:青海地区
项目概况:深圳 (略) 下属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烟气脱硝工程所使用的氨水的供货(含生产、检测、装运、卸货、配合招标方计量、取样等)。
公告名称:深圳 (略) 所属企业2024年度氨水集中采购青海地区(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 (略) ,中 (略)
公告信息:"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 (略) (网址:http://**)缴纳电子交易服 (略) 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 (略) 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 (略) 采购人操作手册V1.0 三、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http://**。 (略) 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 (略) 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四、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五、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 (略)
交货期(天):2
交货期说明:根据招标方通知后2天内将足量货物送到仓库或招标方指定地点,上述交货时间为原则上的时间要求,以招标方通知(含微信/邮件/手机短信文字通知)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氨水的生产、检测、装运、卸货、配合招标方计量、取样,以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等工作,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2、采购数量及分包情况:青海地区,共1500吨。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数量为招标人按生产计划所做的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排除因工艺方案改变及生产计划调整导致的氨水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 (略) 场监 (略) 站上查 (略) 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应包含:氨水(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3.投标人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投标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4.投标人自2013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一个年度供应氨水500吨的供货用户。(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供货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及签字页等内容,如合同无法证明所供数量应提供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且近三年未因安全、质量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认定依据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青海,深圳
项目名称:深圳 (略) 所属企业2024年度氨水集中采购青海地区(二次)
项目编号:241*A
项目地址:青海地区
项目概况:深圳 (略) 下属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烟气脱硝工程所使用的氨水的供货(含生产、检测、装运、卸货、配合招标方计量、取样等)。
公告名称:深圳 (略) 所属企业2024年度氨水集中采购青海地区(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 (略) ,中 (略)
公告信息:"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 (略) (网址:http://**)缴纳电子交易服 (略) 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 (略) 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 (略) 采购人操作手册V1.0 三、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http://**。 (略) 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 (略) 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四、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五、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 (略)
交货期(天):2
交货期说明:根据招标方通知后2天内将足量货物送到仓库或招标方指定地点,上述交货时间为原则上的时间要求,以招标方通知(含微信/邮件/手机短信文字通知)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氨水的生产、检测、装运、卸货、配合招标方计量、取样,以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等工作,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2、采购数量及分包情况:青海地区,共1500吨。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数量为招标人按生产计划所做的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排除因工艺方案改变及生产计划调整导致的氨水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 (略) 场监 (略) 站上查 (略) 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应包含:氨水(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3.投标人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投标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4.投标人自2013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一个年度供应氨水500吨的供货用户。(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供货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及签字页等内容,如合同无法证明所供数量应提供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且近三年未因安全、质量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认定依据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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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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