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11#地块梅雨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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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11#地块梅雨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盐源11#地块梅雨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四 (略)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四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盐源11#地块梅雨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2.2项目业主:川投(盐源) (略)

2.3项目地点:凉山州盐源县

2.4比选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现场调研、监测、报告编制、论证、报告评审修改审批等。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审批。*方根据*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后,*方在20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工作编制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批复文件。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并满足技术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

3.2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3.3 2022年财务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一)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8日00:00时- 23:59时(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 (略) (略) 西一段89号附24号国信 (略) 地址购买。2、网络方式: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联系电话:028-*。

(三)比选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1、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时登* (略) ( (略)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 (略) ”下载标书, (略) 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 (略) ”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标人在“ (略) ”浏览和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1日15时30分,地点: (略) (略) 西一段89号附24号国信 (略) 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 (略)

地 址:武侯 (略) 1号川投大厦16楼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28-*

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 址: (略) (略) 西一段89号附2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审计(法务风控)部

联系人:袁老师

邮箱:*@*cigne.cn

盐源11#地块梅雨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四 (略)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四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盐源11#地块梅雨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2.2项目业主:川投(盐源) (略)

2.3项目地点:凉山州盐源县

2.4比选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现场调研、监测、报告编制、论证、报告评审修改审批等。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审批。*方根据*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后,*方在20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工作编制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批复文件。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并满足技术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

3.2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3.3 2022年财务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一)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8日00:00时- 23:59时(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 (略) (略) 西一段89号附24号国信 (略) 地址购买。2、网络方式: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联系电话:028-*。

(三)比选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1、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时登* (略) ( (略)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 (略) ”下载标书, (略) 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 (略) ”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标人在“ (略) ”浏览和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1日15时30分,地点: (略) (略) 西一段89号附24号国信 (略) 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 (略)

地 址:武侯 (略) 1号川投大厦16楼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28-*

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 址: (略) (略) 西一段89号附2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审计(法务风控)部

联系人:袁老师

邮箱:*@*cign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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