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采购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采购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天河区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穗天民〔2019〕152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做好我局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现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1家符合资质的单位承接我局2024-2026年度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项目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年×3年)。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即报价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全包价(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承接机构自行承担。
(四)项目承接期限:*年,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项目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如有第一年项目评估等级为不合格,则第二年不再续签。
(五)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天河区民政局2024-2026年度社会救助经办购买服务项目具体采购需求》(以下简称《具体采购需求》)。
(六)其他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机构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承接机构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 (略) 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获评5A级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承接机构在报名机构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机构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我局另行公告),承接机构以评分制的方式选定,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丰富的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附件《具体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四、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通过线上发送电子邮件或线下直接送达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线上送达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线下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7日17时。
(二)报名地点:
1.线上报名邮箱地址:*@*ttp://**
2.线下报名送达地址:天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福利科( (略) 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3楼312室)。
联系人:吕能;联系电话:020-*
根据《天河区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穗天民〔2019〕152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做好我局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现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1家符合资质的单位承接我局2024-2026年度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项目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年×3年)。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即报价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全包价(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承接机构自行承担。
(四)项目承接期限:*年,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项目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如有第一年项目评估等级为不合格,则第二年不再续签。
(五)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天河区民政局2024-2026年度社会救助经办购买服务项目具体采购需求》(以下简称《具体采购需求》)。
(六)其他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机构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承接机构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 (略) 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获评5A级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承接机构在报名机构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机构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我局另行公告),承接机构以评分制的方式选定,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丰富的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附件《具体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四、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通过线上发送电子邮件或线下直接送达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线上送达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线下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7日17时。
(二)报名地点:
1.线上报名邮箱地址:*@*ttp://**
2.线下报名送达地址:天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福利科( (略) 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3楼312室)。
联系人:吕能;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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