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川县启明冶金有限公司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川县启明冶金有限公司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 (略)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政采招标(2024)0091号
2、项目名称: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 (略)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 (略)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 (略)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面积为*.23平方米(约34.48亩),计划对建筑物进行分区拆除和分类处置,其中在非污染区的建筑废渣可直接外运至庙子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染区的建筑废渣场地内转运至淋洗车间采用化学药剂淋洗,再外运至庙子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填埋废渣经选矿厂资源化利用后湿法输送至尾矿库贮存,消除固废污染隐患;污染土壤采取原地异位稳定化修复工程,处理后用作闭库尾矿库上覆用土,消除土壤污染;主要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建设地点:栾川县庙子镇龙潭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工期:9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二室(栾 (略) (略) 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网站》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栾川县滨河大道地矿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强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03月26日
项目概况:
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 (略)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政采招标(2024)0091号
2、项目名称: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 (略)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 (略)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 (略)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面积为*.23平方米(约34.48亩),计划对建筑物进行分区拆除和分类处置,其中在非污染区的建筑废渣可直接外运至庙子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染区的建筑废渣场地内转运至淋洗车间采用化学药剂淋洗,再外运至庙子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填埋废渣经选矿厂资源化利用后湿法输送至尾矿库贮存,消除固废污染隐患;污染土壤采取原地异位稳定化修复工程,处理后用作闭库尾矿库上覆用土,消除土壤污染;主要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建设地点:栾川县庙子镇龙潭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工期:9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二室(栾 (略) (略) 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网站》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栾川县滨河大道地矿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强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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