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印发万宁市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印发万宁市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关 (略) 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
地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站室: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 (略) 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万财发〔2024〕18号)的文件, (略) 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提升农田耕地质量,粮食安全和农业综合生产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助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技中心土肥能源站制定《 (略) 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3月21日
(联系人:黄孙鹏,联系方式:*)
(此件主动公开)
(略) 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略) 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现根据《海南省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琼农字〔2023〕6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9〕15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 (略) 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农发〔2023〕21号)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为主导手段,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示范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稳步推进秸秆还田腐熟技术进村入户,提升农田耕地质量,为确保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助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240亩水稻秸秆还田示范区,举办现场观摩会。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示范区
(略) 和乐镇选择240亩水稻田作为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示范区,在示范区内展示水稻收割粉碎、旋耕翻压、生物促进秸秆腐解、碳氮调节等技术方法,具体技术方法参考《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2)、《海南省水稻秸秆粉碎还田技术规程》等。
作业标准要求:
在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基础上,采用大马力旋耕机进行旋耕整地作业,粉碎稻茬,并使秸秆与土壤充分混合,旋耕深度15-20cm,稻茬粉碎率≥95%,埋茬深度≥10cm。在进行旋耕作业前,每亩水稻田均匀撒施4kg腐熟剂和5kg尿素;进行旋耕作业后,灌水泡田使水层高度保持在2-3cm,泡田5-7天后,排水换水,促进秸秆腐解,并消杀部分水稻病虫害。
在示范点及周边地区,加大秸秆还田技术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方式
(一)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示范区载体选择
为了确保该示范项目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完成示范的各项任务,按程序选定承担项目示范区载体。
1、选择条件
(1) (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农作物栽培管理技术及资质的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
(2)拥有连片种植250亩(含250亩)以上的土地租用合同。
(3)申报的经营主体需满足以上条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主体不能申报。
(4)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完整和准确,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申报程序
(1)申报。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 (略) 站上公示7天,并进行宣传发动,公示期内为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申报时间,凡符合条件的经营 (略) 农技中心申报。申报时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及账号、租地合同、本人田间生产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2)审核。申报结束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申报材料逐项审核,并对经营主体种植基地实地核实,审核择优拟定,经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为项目拟承担载体。
(3)确定名单。将经审核的经营主体(项目拟承担载体)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为项目示范区载体, (略) 农技中心签订协议,落实目标任务。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创建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示范区的水稻收割、秸秆粉碎、旋耕翻田机械作业、购买及施用腐熟剂、尿素、以及施肥劳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选择条件和程序另行公告。
五、项目资金来源及安排
项目资 (略) 《 (略) 财政局关于 (略) 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万财发〔2024〕18号)中秸秆还田提升地力资金*元。按要求安排机械作业、腐熟剂及尿素等材料费、施肥劳务费等约*元;技术人员下乡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服务、资料归档、田头指导、车辆等费用约*元。
六、项目时间安排
项目实施从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顺利实施,市农技中心成立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技术指导、资金管理等实施工作:
组长:陈贻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郑道坚(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技术指导组:翁一强、黄璘璘、苏龙、卓婷婷、赖树宏、林琪、林锋。
后勤保障组:龙永泊、黄孙鹏、卓康宁、王胜、欧小珠。
(二)加强技术指导。为了确保各项技术落实到位, (略) 、镇、村三级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在农事生产的关键时期,市农技中心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服务,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改良耕地,帮助农户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四)强化检查督导。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顺利进行。
(五)做好项目验收及总结。项目结束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秸秆还田提升地力工作结果进行验收和总结,同时做好原始材料归档工作。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关 (略) 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
地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站室: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 (略) 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万财发〔2024〕18号)的文件, (略) 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提升农田耕地质量,粮食安全和农业综合生产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助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技中心土肥能源站制定《 (略) 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3月21日
(联系人:黄孙鹏,联系方式:*)
(此件主动公开)
(略) 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略) 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现根据《海南省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琼农字〔2023〕6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9〕15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 (略) 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农发〔2023〕21号)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为主导手段,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示范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稳步推进秸秆还田腐熟技术进村入户,提升农田耕地质量,为确保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助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240亩水稻秸秆还田示范区,举办现场观摩会。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示范区
(略) 和乐镇选择240亩水稻田作为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示范区,在示范区内展示水稻收割粉碎、旋耕翻压、生物促进秸秆腐解、碳氮调节等技术方法,具体技术方法参考《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2)、《海南省水稻秸秆粉碎还田技术规程》等。
作业标准要求:
在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基础上,采用大马力旋耕机进行旋耕整地作业,粉碎稻茬,并使秸秆与土壤充分混合,旋耕深度15-20cm,稻茬粉碎率≥95%,埋茬深度≥10cm。在进行旋耕作业前,每亩水稻田均匀撒施4kg腐熟剂和5kg尿素;进行旋耕作业后,灌水泡田使水层高度保持在2-3cm,泡田5-7天后,排水换水,促进秸秆腐解,并消杀部分水稻病虫害。
在示范点及周边地区,加大秸秆还田技术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方式
(一)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示范区载体选择
为了确保该示范项目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完成示范的各项任务,按程序选定承担项目示范区载体。
1、选择条件
(1) (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农作物栽培管理技术及资质的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
(2)拥有连片种植250亩(含250亩)以上的土地租用合同。
(3)申报的经营主体需满足以上条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主体不能申报。
(4)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完整和准确,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申报程序
(1)申报。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 (略) 站上公示7天,并进行宣传发动,公示期内为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申报时间,凡符合条件的经营 (略) 农技中心申报。申报时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及账号、租地合同、本人田间生产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2)审核。申报结束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申报材料逐项审核,并对经营主体种植基地实地核实,审核择优拟定,经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为项目拟承担载体。
(3)确定名单。将经审核的经营主体(项目拟承担载体)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为项目示范区载体, (略) 农技中心签订协议,落实目标任务。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创建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示范区的水稻收割、秸秆粉碎、旋耕翻田机械作业、购买及施用腐熟剂、尿素、以及施肥劳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选择条件和程序另行公告。
五、项目资金来源及安排
项目资 (略) 《 (略) 财政局关于 (略) 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万财发〔2024〕18号)中秸秆还田提升地力资金*元。按要求安排机械作业、腐熟剂及尿素等材料费、施肥劳务费等约*元;技术人员下乡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服务、资料归档、田头指导、车辆等费用约*元。
六、项目时间安排
项目实施从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2024年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顺利实施,市农技中心成立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技术指导、资金管理等实施工作:
组长:陈贻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郑道坚(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技术指导组:翁一强、黄璘璘、苏龙、卓婷婷、赖树宏、林琪、林锋。
后勤保障组:龙永泊、黄孙鹏、卓康宁、王胜、欧小珠。
(二)加强技术指导。为了确保各项技术落实到位, (略) 、镇、村三级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在农事生产的关键时期,市农技中心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服务,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改良耕地,帮助农户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四)强化检查督导。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秸秆还田提升地力项目顺利进行。
(五)做好项目验收及总结。项目结束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秸秆还田提升地力工作结果进行验收和总结,同时做好原始材料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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